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1-29 15:49    来源:  西乌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字体:[ | | ]
        西乌珠穆沁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加大教育局机关信息公开力度,不断优化服务,积极履行信息公开工作部门职责。始终坚持以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为主线,以服务大局、方便群众为原则,以促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为重点,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信息公开内容,强化公开监督机制,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 、总体情况

     2022年,西乌珠穆沁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 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 二十大 精神为指引, 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涉及主动公开信息中202

2年共156件。发文 104件。

   (一)政务公开情况。设立一把手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职能科室具体抓的工作机制。

组书记、主任担任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组组长,副主任负责专项工作,成员为委各科室负责人。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遵循“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按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严格信息审核程序流程,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受理依申请公开0件,上年结转0件,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信息公开管理情况。我委紧扣旗委、政府决策部署,积极报道我委 员干部深⼊基层调研、检查指导工作,重点报道主要工作进展情况、重大活动开展情况及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主要做法等。 

  (四)信息平台建设情况。积极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宣传、培训等情况。

       (五)监督保障情况。严格规范管理信息公开工作,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执行“三审”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二十 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二十 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二十 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二十 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有个别栏目更新不及时;二是政府公开信息不够规范。 

  )改进措施:一是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解决问题为抓手,坚持立行立改,问题整改到位;二是加强人员业务学习和培训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 国务 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2年度西乌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