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地址: 西乌旗巴拉嘎尔高勒镇乌珠穆沁街西乌旗创业大厦14楼
联系电话: 0479-3521151
工作时间: 8:30-12:00,14:30-17:30(工作日)
一、主要职能职责
西乌珠穆沁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旗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旗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牌子。旗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旗委财经委员会日常工作。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方针、政策,研究拟订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旗内外经济形势,提出
全旗国民经济发展、价格调控和优化经济结构的目标、政策建议和措施办法,提出综合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受政府委托向旗人大报告全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
(二)承担监测全旗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预测预警、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全旗经济运行、总量平衡、经济安全和产业安全等重要问题并提出调控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调节经济运行,负责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
(三)负责汇总分析全旗财政、金融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制定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综合分析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的执行效果。
(四)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价格收费政策,全旗价格调控目标;组织制定和调整全旗管理的商品服务和收费标准;负责监督检查价格政策的执行,依法查处全旗价格违法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等。
(五)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旗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六)承担规划全旗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衔接平衡需要安排政府投资和涉及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负责审核并上报由国家、自治区、盟审批(核准)的重大建设项目;安排国家、自治区和全盟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备案重大建设项目、利用外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指导和监督全旗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引导民间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及政策建议;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七)推进全旗经济结构调整,组织拟定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全旗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做好与全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划的衔接平衡;协调农牧业和农村牧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拟订全旗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旗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产业升级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技术装备
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问题。
(八)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并进行监测评估;组织拟订全旗区域协调发展,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承担全旗对外开放、经
济协作工作;综合协调全旗开发区的规划和发展工作。
(九)承担全旗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调控的责任,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根据经济运行情况对进出口总量计划进行调整,拟订战略物资储备规划,负责组织全旗战略物资的收储、动用、轮换和管理。
(十)负责全旗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全旗社会发展政策办法,研究提出促进全旗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十一)研究全旗能源开发利用情况,提出能源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拟订能源发展规划、计划;实施对石油、天然气、煤炭、电力、新能源和煤制燃料等能源开发利用的管理,制订相关标准;协调能源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能源资源配置意见,以及能源节约、能源综合利用、发展新能源的政策措施,审核相关重大建设项目;推进全旗能源体制改革。
(十二)负责全旗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全旗发展循环经济、全社会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全旗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全旗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十三)组织实施国家和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拟订全旗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和政策措施。
(十四)起草全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法规规章草案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按规定指导和协调全旗招投标工作;组织拟订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国民经济动员政策、规划计划的措施办法,组织实施全旗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
(十五)承担重大建设项目稽察责任,跟踪检查相关行业和地方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盟级投资政策和规定的情况;组织开展对中央、自治区、盟级和旗财政性建设资金投资安排实施情
况的监督检查。
(十六)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盟粮食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实施对社会粮食流通的宏观管理;监督检查储备粮的库存、质量和安全;负责对全旗军粮供应站的管理和监督工作;承担全旗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全旗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承担全旗粮食流通的协调事务和行业统计、财务报表汇总和信息工作;承担行业对外交流合作工作。
(十七)承办旗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科室: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与规划改革股、固定资产投资与基础设施股、农村牧区经济股、社会发展股、区域协作与产业协调股、价费管理与成本调查监审股、新兴产业与高新技术股、粮食与物资储备股、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股。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电话:0479-3521151 传真:0479-3529388
办公地址(通讯地址):西乌旗巴拉嘎尔高勒镇乌珠穆沁街西乌旗创业大厦14楼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7:30(工作日)
主要负责人:王志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