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乌旗民族事务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1-30 10:50    来源:  西乌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字体:[ | | ]

    根据西乌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西政公办字〔2021〕4号)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民族事务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民委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西乌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组织协调,确保信息公开落到实处。在日常工作中不断完善内部协调机制,加大管理和督办力度,对信息公开内容的时效性和保密性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二是强化制度,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程序。根据实际情况,认真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开展,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进行。

   (一)主动公开情况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我委认真落实各项要求,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通过广泛宣传、强化教育,使政府信息公开理念深入人心,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对于主动公开信息,将网上信息公开作为信息公开工作重点,积极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的作用,将所有可公开信息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委完善了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责任股室和受理程序,按规定程序受理、审核、处理、答复。2022年度我委未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对政务公开实行动态管理,将主动公开目录作为公开政府信息的重要依据,以强化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超标准化管理。对规范性文件等印发前的征求意见、印发后的公开发布和政策解读等进行明确规定。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严把信息发布审核关,坚决杜绝涉密信息上网,开展自查自纠活动,对可能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栏目进行全覆盖无盲区排查,确保公民个人隐私或敏感信息不通过信息公开网泄露。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我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和旗政务公开办要求,第一时间将平台分栏,方便公众查询有关民族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开展自查,检查政府信息公开程序是否规范,已公开的信息分类是否准确、信息发布是否及时,并对问题逐一进行通报,督促相关股室进行整改,对旗政务办反馈的待整改事项,快速准确整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大力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多种监督评议方式,公开投诉电话,畅通群众来信、来电、来访诉求渠道,及时进行反馈回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存在的问题有:一是决策公开力度有待加强,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意识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部分政策解读质量不高,回应关切的针对性不强。

  2022年,我局将认真按照要求,找准突破口、凝聚新合力,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力度,做到及时有效公开,充分落实信息公开分工安排,强化各股、中心政务公开责任意识。二是全方位回应社会关切,增强重大政策实施、重点项目推进中的敏锐性和预见性。三是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质量,深入分析、解读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研判和起草过程、工作目标、创新举措等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度,西乌旗民族事务委员会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西乌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