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乌旗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23 11:55    来源:  西乌珠穆沁旗统计局  字体:[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 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 西乌旗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西乌旗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xwq.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西乌旗统计局联系(电话: 0479-3521157)。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以公正便民、公开透明为原则,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稳步落实。2023年度,我局发文30条。公开工作信息170条,公开统计数据16条,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认真做好统计信息依申请公开和信息咨询工作,未依申请公开事项件、未收取任何费用,未发生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被投诉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保密审查工作机制,规范信息逐级审查公开流程,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工,安排专人负责,督促各业务科室及时将有关信息分类发布,保证网站栏目完善、内容详实、更新及时,确保政务信息“应公开尽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规范网站建设管理,按要求及时做好门户网站对应栏目的更新维护,配合政府做好迎检工作,并及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领导重视,持续推进。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二是压实责任,强化保障。工作落实到人,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及时。三是强化考核,狠抓落实。实行督察考核,紧盯目标任务,狠抓工作落实,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各项工作有机结合,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信息的部分栏目时有更新不及时的现象;二是政策解读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提高政策解读的质量,丰富解读形式。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提高责任意识,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积极探索公开新方式、新渠道。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三审制度,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是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制度建设,进一步探索图解、视频等解读方式,更好地满足公众阅读需求,更直观、更通俗、更便捷地推进统计政策对外宣传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3年度西乌珠穆沁旗统计局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西乌珠穆沁旗统计局

                  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