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5-05-19 10:04    来源:  西乌珠穆沁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 | | ]

  为加强劳动保障诚信体系建设,督促企业全面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履行守法诚信义务、提高守法诚信意识,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有关规定及《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实施办法》要求,全旗范围内开展2024年度企业劳动保障守法等级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评价对象

  行政区域内各类用工企业

  、评价内容

  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主要内容包括:

  (一)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遵守劳务派遣规定的情况;

  (四)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五)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六)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七)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八)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九)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落实的情况;

  (十)其他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评价标准

  按照《西乌旗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实施办法》规定,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划分为A、B、C三个等级:

  (一)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未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的,评为A级。

  (二)企业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但不属于C级所列情形的,评为B级。

  (三)企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评为C级:

  1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三次以上(含三次)的;

  2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极端事件或造成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

  3因使用童工、强迫劳动等严重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查处的;

  4拒不履行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行政处理决定或者行政处罚决定的;

  5无理抗拒、阻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的;

  6因劳动保障违法行为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评价程序

  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按如下程序进行:

  (一)自查申报(20255月19日至525日)。企业对照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内容标准深入开展自查,并按照要求将有关材料报旗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审核。逾期不主动申报的用人单位,对其本年度的劳动保障诚信等级不予评价(因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被劳动部门查处,应被评价B或C的除外)

  需要提供的材料:

  1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

  2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4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书面劳动合同,根据岗位不同分别提供复印件3份;

  520246月至12月职工花名册1份;

  620246月至12月职工工资支付记录、考勤记录、年休假执行记录复印件1份;

  72024年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复印件1份;

  8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人员名册1份(劳务派遣公司提供);

  9企业情况及人事管理情况简介;

  10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落实情况及有关举证材料(建设项目有关单位提供);

  112024年度企业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定申报表附件下载

  (二)核查审定(2025年526日至529日)。旗人社局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对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相关资料的汇总审核把关,结合日常巡查、举报投诉和专项执法检查及年度信用记录,按照评价标准进行分类,提出初评意见,提交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在广泛征求总工会及企业主管部门等相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审定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名单。

  (三)公布结果(2025530日至6月10日)。人社局将企业最终诚信等级评价结果在政府官网上进行公布,并以书面形式抄送有关部门和单位。

  、结果运用

  (一)在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予以宣传;

  )评定结果将在办理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缴存过程中实行差异化管理。

  )其他方面:

  1被评为劳动保障A级诚信等级的企业,优先推荐参加国家、省、市各类评优、评先;

  2被评为劳动保障C级诚信等级的企业,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将其列为重点监控对象,对其进行重点监管,不推荐评优评先,并向有关单位推送。

  、工作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各用人单位、各企业要思想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积极配合做好此项工作。

  (二)扎实整改到位。各用人单位、各企业要进一步提高对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重要性的认识,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务,明确落实责任,对存在的问题扎实整改到位。

  (三)及时上报材料。各用人单位、各企业要争做诚信守法的模范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梳理劳动用工情况和资料,并于2025525日前按要求提交所需材料,确保该项工作取得实效。

  联系人:朝格

  地址:西乌旗人社局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电话:04793524000

  附件: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申报表.docx  

   西乌珠穆沁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