旗直各部门:
为进一步推进全旗绿色矿山建设工作,促进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资源高效利用相协调,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方案的通知》、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关于印发锡林郭勒盟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方案》等文件规定和要求,制定《西乌珠穆沁旗2023年度绿色矿山建设计划》,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论,扎实推进全旗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完成《锡林郭勒盟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方案》所规定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工作部署
(一)各职能部门落实工作职责。各职能部门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方案》、《锡林郭勒盟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方案》以及绿色矿山建设千分制评价指标,针对全旗所有矿山企业开展绿色矿山建设专项检查,查找各矿山企业与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存在的差距和不足,列出本部门的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及整改时限,细化整改任务,切实做到不留死角、整改到位,使各矿山企业尽快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提高全旗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整体水平。
(二)根据盟行署、盟自然资源局本年度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安排部署,按照《锡林郭勒盟绿色矿山示范项目建设工作指引(暂行)》,结合我旗各矿山企业绿色矿山建设实际情况,开展我旗绿色矿山示范项目建设。各职能部门要对照《锡林郭勒盟绿色矿山示范项目建设工作指引(暂行)》,梳理出本部门工作职责,按要求、按规定推进我旗绿色矿山示范项目建设。
三、工作要求
一是按照《锡林郭勒盟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方案》,我旗2023年度创建任务为2家,分别是银漫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白音查干东山矿区铜铅锡银锌矿、西乌旗哈达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石灰岩矿。因哈达图水泥石灰石矿四采区已开展闭坑治理工作,其它采区未开始建设,不符合绿色矿山建设申报评估条件,已向盟自然资源局提交申请将该矿移出2023年规划。另一家规划内矿山为银漫矿业,该矿需要在6月底前完成自评工作,各职能部门应各司其职,监管和服务并重,确保该矿山如期达到绿色矿山建设标准,确保遴选通知下发后第一时间通过第三方评估。
二是按照《锡林郭勒盟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方案》总体目标规定,“到2023年底前,全盟矿山总体达到绿色矿山建设基本条件”。根据该目标,旗政府组织开展绿色矿山建设情况实地检查,聘请专家组,与各相关部门共同对矿山企业各项指标内容进行全面核实。各有关部门按照工作职责督促各矿山企业查漏补缺,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确保在实地核实检查开始前达到绿色矿山建设千分制标准,避免影响全旗矿山企业达标率。
附件:西乌旗绿色矿山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西乌珠穆沁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22日
西乌珠穆沁旗
绿色矿山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为确保全旗绿色矿山建设工作取得实质成效,根据《内蒙古自治区绿色矿山建设方案》、《锡林郭勒盟绿色矿山建设方案》、《绿色矿山建设评价指标》等文件要求,调整西乌旗绿色矿山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组 长:姚宏刚 旗委副书记、旗长
副组长:赵国栋 副旗长
吴智强 副旗长
金玉宝 白音华经济开发区区管委会主任
成 员:孙 权 旗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智杰 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金团结 旗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哈斯巴雅尔 旗林业和草原局局长
刘迎瑞 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萨日娜 旗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乌兰图雅 旗财政局局长
李永军 旗应急管理局局长
王志强 旗水利局局长
郭德彪 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包永生 旗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海 军 旗公安局副局长
冯 利 巴彦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吉胡兰 浩勒图高勒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哈斯图亚 吉仁高勒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胡日查 巴彦胡舒苏木党委副书记、镇长
那顺乌日图 高日罕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松布尔 乌兰哈拉嘎苏木党委副书记、镇长
哈斯朝鲁 巴彦花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海 山 乌兰哈拉嘎苏木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张志张 高日罕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阿拉腾巴根 吉仁高勒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伊勃勒 浩勒图高勒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斯日古楞 巴彦胡舒苏木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旗自然资源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旗自然资源局局长孙权兼任。
西乌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2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