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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乌珠穆沁旗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6-01-29 17:19    来源:  西乌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字体:[ | | ]

西乌珠穆沁旗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 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西乌珠穆沁旗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汇总全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西乌旗政府门户网站(网址 https://www.xwq.gov.cn/xwzmqq/zwgk/zfxxgkzl/zfxxgknb/index.html)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西乌旗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 0479-2438634)。

一、总体情况

2025年,西乌珠穆沁旗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新时代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各项规定,切实履行法定职责,持续深化政务公开,不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以高质量政务公开推动全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5年以来,西乌旗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政府信息6177条。加强改进政策解读工作,对规范性文件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文件实现“应解读、尽解读”,全年发布文字、图解、视频解读、访谈等51篇(件),其中召开新闻发布会13场,办理领导信箱、法律咨询信件共计17件,开展征集调查10期,在线访谈2期;通过“西乌发布”微信公众号公开领导活动、政策文件、政策解读、重要会议活动等信息约355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程序和答复内容,加强部门联动和沟通协调,充分发挥政府信息便民服务作用。2025年,全旗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件,已办结13件,4件办理过程中。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5年,制定《西乌旗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政府门户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内容发布制度》,强化了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和政务新媒体运维监管,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切实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引进事前发布检测平台,降低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错敏率。

(四)平台建设情况。根据自治区政务公开规范化建设要求,在旗政府网站建设基层政务公开栏目的基础上,规范了各领域的基层政务公开目录及时公开实施情况;严格做好全旗政务新媒体开设、变更、补录、注销等工作,现有42个政务新媒体在全国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信息报送系统中进行审核、备案;加强《西乌旗人民政府公报》建设,并在旗各部门政务新媒体下创建栏目进行公开;开展与乌兰哈拉嘎苏木萨如拉图雅嘎查村务公开协同试点工作,初步起到成效。

(五)监督保障情况。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旗政府门户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管理,已组建工作专班,明确组织架构与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4

2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82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52

行政强制

90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3321.386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7

0

0

1

0

0

1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0

0

0

0

0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有一个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机“三安全一稳定”

1

0

0

0

0

0

1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局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息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旗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3

0

0

0

0

0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4

0

0

0

0

0

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结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部门基层政务公开存在以下情况:一是内容审核不严,存在错敏字,二是基层政务公开实时情况公开不及时,未形成主动意识。

(二)改进情况。一是着力深化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文稿质量控制,推动“三审三校”制度全面落实,降低错敏率;二是加强公开环节控制,督促指导,发提醒函或电话提醒,提高工作人员的主动意识和能力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