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义务教育】关于“五一”假期校外培训温馨提示请查收! | |||
索引号:11152526011679098G/2025-00039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西乌珠穆沁旗 | 信息分类:义务教育 \ | ||
概述:【义务教育】关于“五一”假期校外培训温馨提示请查收! | |||
成文日期:2025-04-30 00:00:00 | 公开日期:2025-04-30 11:34:12 | 废止日期:——— | 有 效 性:有效 |
“五一”假期将至,根据国家“双减”政策、《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管理办法》和校外培训治理工作等相关要求,为防止节假日期间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保障广大中小学生休息权利,切实减轻学生家长假期负担,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严禁在职教师参与校外培训、组织参与有偿家教和违规补课等行为。严禁在职教师举办或参与各类培训班、辅导班、兴趣班等有偿活动。
二、严禁任何培训机构或个人针对中小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所有培训机构或个人以“一对一”“一对多”“上门服务”、教育咨询、住家教师、众筹私教、素质拓展等任何形式开展的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均属于违规培训。
三、严禁任何培训机构或个人利用线上答疑、直播变录播等方式开展学科类培训。严禁任何培训机构或个人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学科类培训。
温馨提示
假期是孩子放松身心、拓展视野、培养兴趣的宝贵时光,更是增进亲子关系的良好契机。请树立科学的教育理念,遵循孩子的成长规律和身心发展特点,不过度依赖校外培训。建议您与孩子共同制定假期计划,合理安排体育锻炼、社会实践、兴趣培养、家务劳动和休息时间,让孩子在感受自然、体验生活中收获成长,以更饱满的状态迎接下一阶段学习。
西乌珠穆沁旗教育局再次提醒广大家长朋友:无证照培训、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以及安排在休息日、节假日、寒暑假的学科类培训,均属违法,按照《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将被严查重处!参加此类培训存在人身安全、资金安全等风险,请家长朋友们自觉抵制,不要送孩子参与。您的孩子健康成长,需要我们共同守护。望广大家长务必高度重视,理性选择,避免自身权益受损。请积极参与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
违规学科类举报方式:
西乌珠穆沁旗教育局举报电话:0479-3521816
举报邮箱:xwqjkjbgs@163.com
违规非学科类举报方式:
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局电话:0479-3916200
衷心祝愿您和孩子度过一个温馨、美好的“五一”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