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2023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资助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通知 | |||
索引号:11152526011679098G/2023-00008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西乌珠穆沁旗 | 信息分类:义务教育 \ | ||
概述:关于2023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资助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通知 | |||
成文日期:2023-08-07 10:20:38 | 公开日期:2023-08-07 10:20:38 | 废止日期:——— | 有 效 性:有效 |
一、2023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资助政策
(一)资助对象2020-2023年经教育招生考试部门正式录取到普通高等学校的西乌珠穆沁旗户籍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孤儿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含2020年入学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在读生)。
(二)资助标准:1、2020年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类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含预科生)从录取当年开始资助,每学年资助10000元,累计资助不超过40000元;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或高职高专类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含预科生)从录取当年开始资助,每学年资助10000元,累计资助不超过30000元。2、2021年以后年度(含2021年)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类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含预科生)从录取当年开始资助,每学年资助6000元,累计资助不超过24000元;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或高职高专类且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含预科生)从录取当年开始资助,每学年资助6000元,累计资助不超过18000元;同时具备低保,孤儿等条件的学生不重复享受资助政策。
(三)所需材料:
1、2023年考入的大学新生:新入学《录取通知书》、学生准考证、家庭成员户口本、身份证(学生本人和监护人)、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凭证、民政部门在册的低保证,农村信用社银行卡(必须学生本人实名制银行卡);
2、2020-2022年度考入的在读大学生:身份证(学生本人和监护人);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凭证或扶贫办在册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手册,民政部门在册的孤儿证明;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农村信用社银行卡(必须学生本人实名制银行卡);
二、202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通知所需材料及说明◆新生(首贷学生):
1.录取通知书原件;2.学生身份证原件;3.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4.户口本原件(如果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一个户ロ上,需出示双方户口本原件)。
办理流程◆
新生(首贷学生):1.新生(首贷学生)可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也可办理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2.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到教育局一楼东侧大厅现场办理即可。3.办理邮储银行助学贷款学生需手机微信程序下载“华安助学”,注册登录,申请贷款,提交材料即可。
◆在校生(续贷学生):1.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尽可在网上学生在线https://sls.cdb.com.cn/系统远程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2.也可在教育局东侧大厅现场办理助学贷款。
联系电话:04793520123 0479-3522873
西乌珠穆沁旗教育局综合保障中心
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