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一次性扩岗补助经办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我中心初步审核,现将第一批符合条件企业进行公示,公示中的企业后期如有不符合补助条件的情况,将不予发放资金。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即从2025年3月11日-2025年3月17日。如有异议,请及时与西乌珠穆沁旗就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股联系。联系电话:0479-2438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