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生态环境】“河湖长+检察长”联动监管 共筑水清河畅生态画卷 | |||
索引号:11152526011679098G/2025-00041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西乌珠穆沁旗 | 信息分类:生态环境 \ | ||
概述:【生态环境】“河湖长+检察长”联动监管 共筑水清河畅生态画卷 | |||
成文日期:2025-05-09 00:00:00 | 公开日期:2025-05-09 17:18:40 | 废止日期:——— | 有 效 性:有效 |
为持续深化全旗河湖管理保护与执法监督工作,切实提升“河湖长+检察长”协同协作及联防联控效能,凝聚强大河湖管护合力,稳固筑牢生态安全屏障,5月6日至9日,西乌旗河长办牵头,联合旗检察院、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深入涉河企业各苏木镇开展河湖保护联合执法行动。
此次执法行动创新采用“实地勘查+无人机巡查”的立体化监管模式。工作人员深入“四乱”问题高发河段,通过实地走访,仔细排查沿河区域;借助无人机搭载高清摄像设备,对人力难以抵达的偏远水域、复杂地形河段进行全方位、无死角巡查,重点聚焦非法侵占河道、违规采砂取土、随意倾倒垃圾、违法排放污水等破坏水生态环境的突出问题,确保巡查工作全覆盖、无盲区。
检查过程中,各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围绕水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保护、河岸线维护、汛期防洪安全等关键领域,展开深入交流与探讨。旗河长办与检察院更是以此次行动为契机,就如何进一步细化落实“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强化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的有效衔接,进行了深度研讨与谋划,为后续工作的高效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下一步,西乌旗河长办将持续深化与检察机关的协同联动,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与河长办统筹协调督导作用,积极推动河长制各成员单位依法履职尽责,凝聚多方力量,构建起权责清晰、协同高效的河湖管护新格局,为全旗水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全力绘就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生态新画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