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西乌旗市场监管局多举措加强岁末年初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 |||
索引号:11152526011679098G/2024-00019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西乌珠穆沁旗 | 信息分类:产品质量 \ | ||
概述:西乌旗市场监管局多举措加强岁末年初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 |||
成文日期:2024-12-20 00:00:00 | 公开日期:2024-12-20 15:27:26 | 废止日期:——— | 有 效 性:有效 |
2025年元旦、春节将至,西乌旗市场监管局围绕“聚焦消费重点, 服务保障民生”,多举措加强岁末年初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
一、加强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检查。围绕涉及人身安全、公共安全、生产安全的重点工业品,加强危险化学品、电线电缆、建筑用钢筋、水泥等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质量安全排查治理,对存在问题的企业,督促其立即消除隐患,对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
二、加大对节日热销产品抽检。以节日消费量大、日常监管发现问题多、消费者投诉举报较为集中的烟花爆竹、取暖器、电热毯等产品为重点开展专项抽检,强化抽查不合格企业后处理,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向节日市场。截至目前共抽检166批次,不合格产品5批次。立案查处5件。
三、重点检查烟花爆竹经营单位是否存在无证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烟花爆竹执行标准、检验报告、合格标志、产品级别、燃放说明、警示语、保质期等情况进行检查。督促经营单位责任人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从合法渠道购进正规烟花爆竹,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认真检查标志标识,确保烟花爆竹产品质量符合要求。截至目前检查烟花爆竹经营户25家,发现问题4处,已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督促经营单位进行整改。
四、重点检查电动自行车进货渠道,销售经营单位的进货台账,是否落实进货检查验收,主动索票索证,切实履行产品质量主体责任。核实电动车及其配件的来源是否合法、可追溯,确保进货渠道正规。检查电动车及其配件的标签标识是否完整、准确,包括生产厂家、型号规格、合格证等信息是否清晰标注。检查销售的电动车车辆结构是否和合格证信息一致,核实电池是否与CCC认证一致,是否存在改装、拼装等违法行为。检查电动自行车维修单位的维修记录,确保维修过程规范、透明,防止非法改装和使用不合格配件。检查维修单位的售后服务承诺是否落实到位,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截至目前共发放《消费者安全使用电动自行车宣传单》150份,引导相关经营单位对照清单落实主体责任,主动在醒目位置公示电动自行车质量安全相关信息,提醒消费者正确选购和使用电动车,增强自我保护意识。2024年共检查经营单位6家,查处不合格电动自行车案件1件,已结案。
下一步,西乌旗市场监管局将持续推进岁末年初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督促生产、销售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推动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工业产品生产和销售单位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要求,强化监督检查,督促生产企业、销售单位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的工作机制,确保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管理员岗位职责得到有效落实,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