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阶段:初始登记
(一)牧区股份经济合作社成员(股东)名册;
(二)集体资产股份量化方案或章程;
(三)成员(代表)会议决议(纪要);
(四)其他规定的材料;
第二阶段:归档。
初始登记完成后,将相关文书资料归档。
第三阶段:备案。
并报送苏木镇人民政府、旗农牧部门备案。
第四阶段:领取。
牧区股份经济合作社负责核实《股权证》内容无误后,由董事长签字,加盖股份经济合作社印章发给每户股东,并办理《股权证》领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