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划》的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努力完成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作出更大贡献。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紧紧把握扩大内需这个战略基点,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积极融入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坚定不移地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主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提升城镇消费、扩大牧区消费、发展服务消费,构建新型消费体系,围绕提高流通效率、方便群众生活、保障商品质量、引导生产发展和拉动城乡消费,创新牧区市场发展模式,着力解决制约牧区流通产业发展的关键问题,充分发挥流通连接生产与消费、牧民与市场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快建立畅通高效、安全便利、切合实际的牧区市场体系。
二、《规划》的起草背景
繁荣发展牧区市场是建设社会主义新牧区、统筹城乡发展、全面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近年来,在政策推动和经济发展的多重利好下,一方面已形成以农批(贸)市场为核心的产业链结构,另一方面大型商超、电商平台等线上线下一体化零售渠道加速了行业变革。尤其是疫情期间,社区团购、前置仓等新模式更是为供应链整合提供了更大的空间,物流管理、冷链布局等成为农产品成本结构优化、产品质量控制、产品品牌建设等重要的作用因素。面对复杂多元的新消费场景,如何加强农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链接多元的业态模式,构建稳定的供给关系,满足消费者个性化、细分化的新需求,形成以销定产的新供给平衡,成为一个值得思考的命题。加强牧区食品供应体系建设,对于引导牧区消费、推动牧区经济结构调整、确保牧区经济快速增长都具有重要意义。
三、《规划》制定的依据
1.《“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国发〔2021〕25号)
2.《“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国发〔2021〕29号)
3.《“十四五”国内贸易发展规划》
4.《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的通知》(财办建〔2021〕37号)
5.《商贸物流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计划(2021—2025年)》(商流通函〔2021〕397号)
6.《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商流通发〔2021〕99号)
7.《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商务发展规划的通知》(内商规财字〔2021〕678号)
8.《西乌珠穆沁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西政发〔2021〕62号)
9.《锡林郭勒盟“十四五”时期服务业发展规划》(锡署办发〔2022〕64号)
10.《锡林郭勒盟“十四五”推进农牧业农村牧区现代化发展规划》(锡署办发〔2022〕57号)
11.《西乌珠穆沁旗“十四五”商务发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