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西乌旗城市规划要求,2023年对巴拉嘎尔高勒镇内14套平房进行征收,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土地登记办法》第五十条、第五十四条、第五十六条规定,依法注销以下14宗土地使用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