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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公开撤销房屋产权登记的公告

来源: 西乌珠穆沁旗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发布日期: 2023-01-05 11:39 浏览次数:

  

  现撤销潘志伟、苗金瑞开发房地产,位于西乌珠穆沁旗巴拉嘎尔高勒镇建材市场南方商品批发城,登记在个人“杨小洁名下的6号楼109-209号商铺(房屋产权证号:170011003667,档案编号:14216)、110-210 号商铺(房屋产权证号:170011003668,档案编号:14215)111-211号商铺(房屋产权证号:170011003669,档案编号:14214)相关实物产权登记

  撤销事实与理由:

  2010年苗金瑞、潘志伟合伙投资开发西乌珠穆沁旗巴拉嘎尔高勒镇建材市场南方商品批发城,投资人苗金瑞与合伙人潘志伟当时因资金短缺,出于融资的原因,采取违规违法手段,编制了虚假办证材料,向房地产管理所当时负责办证的工作人员隐瞒了信息,在办证人员面前蒙混过关,私自将房屋产权证书办理在了不知情的个人“杨小洁”名下,然后用上述房产证进行融资,房产证登记的房屋所有人“杨小洁”没有交纳购房款,对上述房产证办证事实也不知情,仅为挂名。

  南方商品批发城项目建成之后苗金瑞和潘志伟上述房屋出售给现在实际占有房屋的购房人,并为购房人办理了网签手续,但上述房产证被第三方留作融资抵押要件,因此也没有能够重新变更给实际购房人名下目前由于杨小洁下落不明,无法为实际买受人变更产权登记,致使实际购房人不能办理产权证书。

  为维护实际购房人的权益,纠正错误,苗金瑞和潘志伟特向西乌珠穆沁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动承认违法违规错误,请求将上述房产证予以撤销,西乌旗房地产事业发展中心经核实后已将上述三处房产的系统信息予以注销,因实物档案已移西乌珠穆沁旗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现将这三处房产的实物档案登记同步予以撤销并公开。

   公开时间:2023年1月5日—2023年1月19日。

   监督电话:0479—2438635

                               西乌珠穆沁旗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3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