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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禁止占用城镇公共用地从事其他行为的通告

来源: 西乌珠穆沁旗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3-04-24 14:30 浏览次数:

    为严厉打击各类非法占用公共用地行为,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违法行为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在公共用地和绿地内从事“小开荒”活动。居民不得在公共区域、拆迁空地、小区绿化带、沿街道路两侧擅自种菜、垦种农作物、圈占绿地。

  二、严禁在公共用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筑物、构筑物及拉设网围栏。

  三、巴拉嘎尔高勒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开展动态巡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拆除一起,决不姑息。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至5月10日,任何单位和个人要自行清理整改,对逾期不自行清理的,将视为无主,强制清理。

  五、欢迎全镇广大居民群众进行监督,鼓励对违法圈占公共用地行为进行检举、揭发。举报电话:0479-6825757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巴拉嘎尔高勒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