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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关于印发《西乌珠穆沁旗国企改革 "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150102GGA000/2022-00345 发文字号:
发文机构:西乌珠穆沁旗人民政府 信息分类:政府文件 \ 国土资源、能源
概述:关于印发《西乌珠穆沁旗国企改革 "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文日期:2022-06-02 00:00:00 公开日期:2022-06-02 00:00:00 废止日期: 有 效 性: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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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西乌珠穆沁旗国企改革 "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 西乌珠穆沁旗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22-06-02 00:00

  旗各有关部门:

  根据工作要求,现将《西乌珠穆沁旗国企改革"百日攻坚 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乌珠穆沁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年3月31日

  西乌珠穆沁旗国企改革

  "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内蒙古自治区人民 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 的具体要求,根据自治区和盟国资委国企改革"百日攻坚行动" 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我旗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 建设的重要论述,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区和盟国资委 的部署要求上来,把“百日攻坚行动”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 抓好,以钉钉子精神把国企改革各项举措落实到位。

  通过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形成更加成熟的中国特色现 代企业制度和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推动国有经济布 局更加优化,结构调整更加合理,国有企业活力和效率明显提 升,切实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 风险能力,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为西乌旗经济 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改革任务

  (一)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

       1.2022年,制定旗直属国有企业董事会规范运作办法、董事会和董事评价办法、外部董事履职指南等文件,完善旗直属国有企业董事会年度工作和重大事项向国资委报告制度。(责任单位: 旗国资委、财政局)

   2.2022年,全面建立董事会向经理层授权的管理制度,依 法明确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授权原则、管理机制、事项范围、权 限条件等主要内容,充分发挥经理层谋经营、抓落实、强管理 的作用,推动经理层依法行权履职。严格落实总经理对董事会 负责、向董事会报告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监督。 (责任单位:  旗国资委、财政局)

   3.加快建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 公司治理机制,依法落实出资人有限责任,强化企业独立法人 地位,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强化制度执 行。(责任单位: 旗国资委、财政局)

  (二)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             

       4.完成支持旗直属国有企业通过项目合作、产业共建、搭建联盟等市场化方式带动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发展的任务。(责任单位: 旗发改委、工信局、工商联)                    

       5.以多种方式推进国有企业存量土地盘活利用。 (责任单位:旗国企改革领导小组、白音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旗自然资源局、国资委、财政局)

  6.对所属企业进行重组整合,切实提高国有资本集中度,  国有企业户数控制在3户左右。(责任单位:  旗国企改革领导小组、白音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7.建立旗直属国有企业主业和投资项目负面清单动态调整 机制,引导企业做强做精主业。指导旗直属国有企业全面梳理 退出不具备竞争优势、缺乏发展潜力的非主营业务(企业)和 低效无效资产。 (责任单位: 旗国资委)

  (三)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

  8.调整优化工资总额管理方式,推进商业竞争类和符合条 件的特定功能类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备案制管理落实到位,规定 有序实施周期预算管理。对具有创新要求高、当期收益不确定 等特点的国有企业,支持建立并实行更为灵活的工资总额动态 调整机制、坚持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实行全员绩效考核,建 立健全按业绩贡献决定薪酬的分配机制,推动薪酬分配向贡献 突出的人才和一线苦脏险累岗位倾斜。严格落实有关薪酬管理 制度,建立健全国有企业工资内外收入监督检查制度。 (责任单 位: 旗人社局、国资委、财政局)

  (四)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

  9.在2020年梳理优化国资监管机构内设机构职责和工作内 容的基础上,全面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推进立改废释工作,  到2022年基本形成科学系统、精简高效的国资监管制度体系。(责任单位: 旗国资委、财政局、司法局)

  10.优化旗国资委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体系,结合 企业战略定位、发展阶段、经营形式等动态调整考核指标,促 进管理提升。(责任单位: 旗国资委、财政局)

  11.持续推进旗直属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2022  年旗直属部门单位所属企业全面完成脱钩改革,除金融、文化  企业和司法行政系统所属企业,其他旗直属国有企业一律纳入  旗国资委直接监管体系。完成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工  作。(责任单位: 旗国企改革领导小组、白音华工业园区管委会、旗国资委、财政局)

  (五)推动国有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12.持续深化 “放管服”改革 ,凡是市场机制可以有效调节、 社会组织可以代替、企业在法律范围内能够自主决定的事项,   政府部门不再审批。行使公共管理职能的部门要剥离专门针对  国有企业、企业国有资产的管理事项,基本实现行使公共管理  职能的部门不再行使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国资监管机构不再  行使公共管理职责。(责任单位: 旗国资委、财政局、发改委、政务服务局)

  13.推进分类核算、分类考核,2022年在国有企业基本实 现,对商业竞争类和特定功能类企业中的公益类业务,按照不 同类别业务分类核算相应收入和成本。 (责任单位: 旗国资委、 财政局)

  (六)加强国有企业党的领导党的建设              

      14.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2022年制定尽职合规免责事项清单。(责任单位: 旗国资委、旗委组织部、旗纪委监委、审计局)

  15.研究制定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机制,推动完善支持国资 国企改革发展涉及的税费、金融、资金、土地等方面政策措施。 (责任单位财政局、旗国资委、金融办、自然资源局、税务局、白音华税务局)

  16.组织实施三年行动任务的专项督查或抽查,推动政策的落实落地。(责任单位: 旗国资委)

  17.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落实情况作为对各级政府和国有企 业考核的重要内容,列入旗直属国有企业经营业绩年度考核重 要内容;将实施方案落实情况、改革是否符合已出台的政策规 定纳入党委巡视巡察范围。(责任单位: 旗委组织部、巡察办、旗国资委、财政局)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国企改革"百日攻坚行动"工作专班,负责国有企业 百日攻坚行动推动落实,统筹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旗直有关部门要落实主要领导第一责任,把深化国企改革作为 重大政治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机构,完善机制,动真碰 硬,狠抓落实,重大情况及时报告。

  (二)严格落实责任

  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由旗财政局(国资委)负责,旗直 相关部门配合,认真落实国企改革百日攻坚行动任务,要突出 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旗直国有企业要履行改革主体责任,建立工作台,做到目标切实可行、措施务实管用、要

  求清晰具体,可视可督可查,全面抓好任务落实。

  (三)健全工作机制

  国企改革"百日攻坚行动"工作专班,根据方案的分工清 单,明确相应职责、完成时限等,组织各成员单位及相关部门 研究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落实。

  (四)强化督查考核

  国企改革"百日攻坚行动"工作专班要组织开展专项督查 或抽查,建立改革考核评估机制。将方案落实情况、改革是否 符合已出台的政策规定纳入巡察或专项整治范围,作为旗国有 企业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鼓励企业创新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保证正确改革方向、防止国有 资产流失的前提下,赋予各企业更大的改革自主权,鼓励结合 实际推行更为灵活、更具创新性的改革举措。

  (六)营造良好氛围

  加强国企改革舆论宣传引导,大力宣传国有企业改革发展、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的成绩和贡献,营造 有利于国有企业改革的良好舆论环境。及时总结提炼、宣传推 广改革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引导国有企业对标先进找差距,  形成典型引导、示范带动的改革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