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关于同意《东兴硅石矿产能扩建项目使用集体建设用地联营(入股)方案》的批复 | |||
| 索引号:11152526011679098G/2025-00011 | 发文字号:西政字〔2025〕117号 | ||
| 发文机构:西乌珠穆沁旗人民政府 | 信息分类:政府文件 \ | ||
| 概述:关于同意《东兴硅石矿产能扩建项目使用集体建设用地联营(入股)方案》的批复 | |||
| 成文日期:2025-06-12 00:00:00 | 公开日期:2025-06-12 15:25:10 | 废止日期:——— | 有 效 性:有效 |
西政字〔2025〕117号
关于同意《东兴硅石矿产能扩建项目使用集体建设用地联营(入股)方案》的批复
旗自然资源局:
你单位《关于批准东兴硅石矿产能扩建项目使用集体建设用地联营(入股)方案的请示》(西自然资字〔2025〕156号)已收悉,经旗政府研究,原则同意《东兴硅石矿产能扩建项目使用集体建设用地联营(入股)方案》。请你局接此批复后,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西乌珠穆沁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联营(入股)审批暂行规定》等规定,严格组织抓好《东兴硅石矿产能扩建项目使用集体建设用地联营(入股)方案》内容实施。
西乌珠穆沁旗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