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西乌旗2024年饲草产业发展行动方案 | |||
索引号:11152526011679098G/2024-00020 | 发文字号:西党农牧办发〔2024〕9号 | ||
发文机构:西乌珠穆沁旗 | 信息分类:政府文件 \ | ||
概述:西乌旗2024年饲草产业发展行动方案 | |||
成文日期:2024-04-20 00:00:00 | 公开日期:2024-04-20 11:33:22 | 废止日期:——— | 有 效 性:有效 |
为加快发展设施畜牧业,保障饲草供给能力,有效推动解决草原过牧问题试点工作,促进规模养殖节本增效,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结合我旗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发展思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内蒙古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我旗饲草资源禀赋,聚焦发展设施畜牧业,合理利用天然草原资源,因地制宜稳定优质饲草种植规模,构建“种收加、储运销”多元化饲草生产供应体系,打造现代饲草产业园,大力发展饲草全产业链,加快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努力实现饲草供给保障能力,推动畜牧业高质量发展。
(二)任务目标。优质饲草种植面积累计达4.25万亩,其中青贮玉米1.1万亩、燕麦3.15万亩;实施退化草原生态修复2.35万亩,植被平均盖度达到35%以上,平均产草量增加16%-20%,提升天然打草场保护利用率,确保产草量稳定在6亿公斤以上,全旗三级抗灾应急饲草储备能力达到12万公斤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优质饲草供给基地建设
1.发展优质苜蓿种植。推进巴拉嘎尔高勒镇为中心苜蓿产业带建设,扩大优质苜蓿种植面积,推动节水灌溉与雨养苜蓿生产相结合,建成2000亩优质高产苜蓿商品草基地,对集中连片500亩以上的种植主体,分三年给予每亩1000元补贴,提高苜蓿自给能力,提升苜蓿质量等级,增加一级及以上苜蓿产量,对重点地区养殖主体签订购销合同并完成销售的饲草企业、种植户给予补贴,对“自种自用”的不予补贴,保障优质苜蓿就地就近供应。(责任单位:农科局、财政局、各苏木镇政府)
2.扩大青贮玉米生产。以牛羊养殖优势区、养殖小区为重点,支持龙头企业、牧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青贮玉米生产,建设一批专业化、集约化、高水平青贮玉米生产基地,计划种植青贮玉米1.1万亩,集中连片规模化种植200亩以上青贮玉米按每亩不超过5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原则上,数量指标为青贮玉米每亩3000公斤以上,对重点地区养殖主体签订购销合同并完成销售的饲草企业、种植户给予补贴,对“自种自用”的不予补贴。(责任单位:农科局、财政局、各苏木镇政府)
3.增加饲用燕麦供给。以巴拉嘎尔高勒镇、浩勒图高勒镇、吉仁高勒镇为重点,推广优良适宜品种,应用配套栽培技术,推动饲用燕麦单一种植与轮作、复种模式相结合,实现一年两茬,亩产提高50-70%。计划种植3.15万亩优质饲用燕麦,对集中连片规模化种植200亩以上饲用燕麦按每亩1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原则上,数量指标为燕麦干草亩产400公斤以上,并符合《燕麦干草质量分级》(T/CAAA002-2018)二级以上(含二级)标准,提高产量和营养品质。对重点地区养殖主体签订购销合同并完成销售的饲草企业、种植户给予补贴,对“自种自用”的不予补贴。(责任单位:农科局、财政局、各苏木镇政府)
4.稳步推进羊草产业发展。加强天然草场保护与修复,根据羊草自然适宜性,通过切根、施肥、补播等措施,加快恢复植被,提高生产能力。计划优质高产羊草补播面积2万亩,优先在集中连片200亩以上的生态家庭牧场种植主体,分三年给予每亩1000元补贴。对重点地区养殖主体签订购销合同并完成销售的饲草企业、种植户给予补贴,对“自种自用”的不予补贴。(责任单位:农科局、财政局、各苏木镇政府)
5.合理利用天然草原。严格落实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制度、《西乌旗天然打草场管理办法》,354余万亩禁牧区执行禁牧制度,2637余万亩草畜平衡区推行草畜平衡制度和45天的春季休牧制度。充分挖掘700余万亩天然打草场资源潜力,加强天然打草场修复与管理,严厉打击违规违法打草行为,继续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回收打草场优先向旗内国有企业、集体经济组织流转、培育建设,推动产销区直接对接,减少中间环节,鼓励打草场科学利用,确保每年产草量稳定在6亿公斤以上。(责任单位:农科局、林草局、财政局、各苏木镇政府)
6.推进草种良繁体系建设。依托蒙草种业中心北方饲草种 质资源库,建立共建共享机制。以草种业技术创新联合体、“揭榜挂帅”项目等,培育一批区域适应性强、产量高、饲用价值优、 抗逆性好、抗病性强、耐盐碱的饲草新品种;实施草种繁育基地 建设补贴,当年新种草种生产田一次性每亩补贴500元。巩固提升草种生产田每亩补贴300元。(责任单位:农科局、财政局、蒙草草业有限责任公司、各苏木镇政府)
(二)退化草原生态修复
7.退化草原生态修复工程。计划实施内蒙古东部草原沙地综合治理草原围栏20万延长米(折合亩数10万亩)、退化草原生态修复23000余亩(其中,修复退化打草场11300亩、有机肥措施修复退化打草场10200亩、盐碱化草地修复1900亩),计划在乌兰哈拉嘎苏木巴彦柴达木嘎查、额仁淖尔嘎查,巴彦胡舒苏木宝力根嘎查范围内实施。实施后打草场牧草的生长发育改善,草群恢复、更新,植被平均盖度提高6-10个百分点、平均产草量增加16%-20%,盐碱化草地改良后生态环境得到改善,控制扬尘现象的产生,植被平均盖度达到35%以上。(责任单位:农科局、林草局、财政局、各苏木镇政府)
(三)建设饲草料储备供应体系
8.优化完善三级饲草储备体系。充分发挥现代饲草产业园2处储备基地作用,不断优化完善“旗+苏木镇+嘎查”三级饲草储备体系。现有6个苏木镇、7个嘎查饲草储备点的基础上,重点在养殖园区嘎查倾斜,构建利益联结机制。通过“先建后补”、“以奖代补”、“一事一议”等方式,提升改造嘎查储草棚15处,购置配套饲草加工、包装、运输等设备,年生产全混日粮达3万吨,为舍饲圈养提供优质饲草,减轻天然草原饲草依赖,着力解决草原过牧问题。(责任单位:农科局、财政局、各苏木镇政府)
9.统筹推进社会化服务体系。建立“嘎查集体经济+农投公司”模式,开展精饲料、饲草料作物、天然牧草、饲料舔砖等物资订单统购服务。以嘎查、企业、合作社牵头,建立与区域饲草料生产规模相匹配的生产服务利益联结机制,积极探索创新服务模式,全面推进牧区饲草社会化服务试点,构建功能全、机制新、覆盖广的现代畜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打造快速、便捷、高效的服务圈。(责任单位:农科局、各苏木镇政府)
(四)构建现代化加工流通体系
10.推广精细加工工艺流程。加强与草都、蒙草深化合作,引导龙头企业向饲草优势产区、养殖区聚集,加大资金、技术、人才等要素投入,推动饲草种植、收割、加工、储存、运输、销售全产业链一体化运营,探索“企业+牧户”“企业+合作社”多种合作运行模式,形成稳定的牧企利益联结机制,合作的企业以低于市场价10%销售牧户。大力支持便于商品化流通的饲草产品生产加工,提升高密度苜蓿、燕麦干草捆和窖储青贮生产水平,研发裹包青贮、袋贮、草块、草颗粒、草粉等产品,发展饲草加工质量在线监测与控制技术,完善饲喂设施装备配套,加强养殖户自配料推广和技术指导,降低饲养成本,提高养殖效益。(责任单位:农科局、财政局、蒙草草业有限责任公司、锡林郭勒盟蒙麦草业有限责任公司、各苏木镇政府)
11.统筹建设饲草储运销体系。依托草原畜牧业转型升级项目及蒙草、草都两家企业计划投资8000万余元,继续完善现代饲草产业园功能。按照“企业承储、政府补助、市场运作、自负盈亏、社会服务”原则,引导企业向牧区布局,建设饲草贮运配送中心和区域性贮草站点(全混日粮加工中心2处),充分利用“中央厨房”生产加工全混日粮日生产500余吨,按6个月计算年生产能力达到10万吨。推进草业交易平台、经营网点、数字化草业结算体系建设,实现饲草产加销信息互联互通,推动饲草种植、收割、加工、储存、运输、销售全产业链建设。(责任单位:农科局、财政局、蒙草草业有限责任公司、锡林郭勒盟蒙麦草业有限责任公司、各苏木镇)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落实饲草产业发展专项行动方案,与发展设施畜牧业、解决草原过牧问题一并谋划、共同部署、统筹推进。建立“旗级统筹、苏木镇落实、部门协同”工作机制,强化政策引导,做好组织推动,明确主体责任,制订年度重点任务台账,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共同推进任务落实。
(二)优化财政金融支持。统筹用好财政专项资金和基本建设投资,加大对饲草产业发展的扶持,支持社会资本参与草产业链建设,实施饲草贷款贴息政策,缓解企业现金流压力,鼓励企业开展草种和饲草储备业务,加大饲草饲料加工机械设备、饲喂设备的农机购置补贴力度,推进饲草产业健康发展。
(三)强化科技支撑。组建专家服务团队,创建“产、学、 研、推”科技创新平台,示范推广国产新品种、先进栽培、水肥 一体化、生物灾害绿色防控、测土配方施肥、高效节水灌溉、裹 包青贮和机械化收获等新技术,增强全产业链技术支撑能力。开 展饲料精准配制与高效加工、优质饲草生产加工等方面关键技术攻关与集成示范。
(四)加强培训宣传。通过集中授课、现场观摩、座谈研讨等方式,提高饲草种植主体“种、收、加、储、运”能力,提升养殖主体应用全混合日粮饲喂技术,达到降低养殖成本、提高养殖效益。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宣传饲草饲料产业成效,总结一批在保障设施畜牧业、解决草原过牧、降低种养成本、就地保障供应的典型案例予以复制和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