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申请2024年旗财政衔接资金调整使用的报告》(西乡振发【2024】73号)和《关于同意2024年旗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西政字【2024】195号),调整2024年旗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21.5万元,资金用于实施3个苏木镇3个嘎查集体经济配套设施设备。旗财政局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内财内规【2022】4号)及《关于加强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内财农【2022】379号)有关规定进行监督和使用管理。此公告公示期限10天,如有异议联系监督举报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0479—3529257
监督举报邮箱:xwqczjgl@163.com
通讯地址:西乌旗财政局农农牧科技股501办公室
附件:2024年旗本级衔接资金项目支出调整明细表
西乌珠穆沁旗财政局
202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