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下达2024年度部门支出预算指标及绩效目标的通知》(西财字【2024】24号),下达2024年旗本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20万元,旗财政局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内财内规【2022】4号)及《关于加强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内财农【2022】379号)有关规定进行监督和使用管理。此公告公示期限10天,如有异议联系监督举报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0479—3529257
监督举报邮箱:xwqczjgl@163.com
通讯地址:西乌旗财政局农农牧科技股501办公室
附件:2024年旗本级衔接资金项目支出明细表
西乌珠穆沁旗财政局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