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乌旗公安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1-01-25 17:31    来源:  西乌旗公安局  字体:[ | | ]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 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编制。本年报由总体情况、主动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

    一、 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0年,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以依法行政、提高效能、改善服务为目标,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细化政务公开工作,着力推行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对我局的促进作用。全年主动公开公安机关各类政府信息22条,较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了必要的信息公开服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各类申请公开流程及答复公文的格式,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流程执行,信息公开工作更趋于正规化和规范化 2020年,我局未受理政务信息公开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管理,确保信息准确、安全、高效,严格落实审核制度,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 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做到有序公开,同时按照立改废的要求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动态调整。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维护群众利益,进一步维护好政务信息公开网站,切实做到便民、为民。 2020年,我局在完成西乌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内容的基础上,同时在多个平台上依法公开信息和宣传各项内容,包括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多媒体平台,共计发布各类信息500余条,为社会公众提供了大量的信息服务。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着眼于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建设,健全组织领导,确保自上而下政务公开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做,并开展自评工作,并形成年度工作总结,建立健全公开信息台账,接受相关部门检查与监督为政务公开工作提供组织、人员保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4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020年共收取身份证照费用114980元;

  2020年共收取车驾营业务费用90702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步,基本满足了上级部门的要求和群众的需求,但还存在很多改进的空间。因为受到客观因素的限制,我局的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着表达方式不够鲜活多样、与群众互动较少等缺点,在未来的工作中,我局将不断强化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度广度,力争让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西乌珠穆沁旗公安局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