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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乌旗财政局2025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6-01-19 18:09    来源:  西乌旗财政局  字体:[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 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西乌旗财政局202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西乌旗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西乌旗财政局联系(电话:0479-3523304)。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我局按照旗委、政府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密结合财政工作特点,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现将总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5年,西乌旗财政局通过微信公众号(西乌珠穆沁旗财政局),及时、全面、准确地公开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各类财政信息,每月定期发布财政动态,截至12月31日,全年累计发布各类信息150条,其中编撰信息51条(共发布财政动态12),转发文章99条,涉及民族团结、生态环境、安全保障、财政资金、惠民补贴方面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依法依规办理信息公开申请。2025年,西乌旗财政局收到依申请公开0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0件,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信息公开的管理,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核制度,落实发布审核程序,实行编辑、审核、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三级审核制度,保证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安全性。对发布内容中存在的涉密涉敏和典型错别字加大排查力度,发现能够及时修正或删除。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做好与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联动工作,利用微信公众号和政务服务网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强化正向舆论引导,主动回应网民关切的问题,形成多渠道广泛参与的平台体系,不定期对公众平台进行经常性维护,定期更新政策解读等相关知识,方便公众随时进行查询。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5年,财政局召开党组会议专门研究部署,要求完善“三审”制度,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和管理,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同时组织负责信息撰写的工作人员参加业务培训,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撰写的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

本年废止件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0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按照工作要求,我局认真对2025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自查,发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不够丰富、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不够全面等情况。对此,我局将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加大解读力度,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看得到的方式公开信息,提升政务公开的质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二是建立健全信息保障机制,注重各业务股室工作情况的日常收集整理,强化内容审核,确保应公开信息及时公开到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 的通知 》(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