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乌旗财政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16 16:44    来源:  西乌旗财政局  字体:[ | |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 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编制本报告。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西乌旗财政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479-3523304)

  一、总体情况

  2024年,西乌旗财政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旗政府、旗政数局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围绕中心工作及社会关切,全面梳理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提高信息公开质量,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提高工作透明度,把财政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度,我局共计发布政务信息12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西乌旗财政局无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2024年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各班子成员为组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以最大合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审查、协调和管理动态调整等制度;完善政务公开日常监测机制,加强统计分析,严格把控公开内容质量。

  (四)平台建设情况。2024年,我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管理力度,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安排专人负责跟进,根据旗政府、旗政数局部署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栏目维护和设置,及时更新公开平台栏目内容,同时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及时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财政专项信息、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完成情况等信息,做好本部门栏目下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严格按照旗委、旗政府的统一部署,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开展自查自纠,严格按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要求,定期开展错词错链断链检查,确保栏目运行稳定、功能正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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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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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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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年来,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对照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股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公开信息的主动性和时效性不强;二是公开内容仍需进一步深化,部分领域的信息公开仍有待细化。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我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盟委盟行署重大决策部署,积极采取相应措施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培训和宣传,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服务水平和业务素质,有效提升信息公开工作实效。二是加大财政政策宣传力度,集中宣传财政政策和财政工作思路,重点报道各项财政特色工作和亮点工作,提升财政宣传服务效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4年度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2、无其他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