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乌旗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1-25 16:00    来源:  西乌旗财政局  字体:[ | | ]

  2022年,西乌旗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县政府的统一领导,在县政府服务局的工作指导下,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机关信息公开建设,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有效。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我局积极主动在西乌旗政府门户网站公开财政信息并修改机构设置、机构职能类信息共计7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西乌旗财政局收到依申请公开0件,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0件,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情况。严格按照“三审三校”制度,严把信息审核关。组织相关人员参加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培训班,为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有力支撑,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落实到位。我局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主动公开涵盖机构职责、工作信息、通知公告、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灾难、受灾人员救助等信息。及时更新和充实了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公开内容真实、及时准确、重点突出、群众满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西乌旗财政局通过西乌旗政府门户网站“财政专栏”公开旗级、苏木镇和旗直部门的财政公开。二是财政局通过政务新媒体“西乌珠穆沁旗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推进财政预决算、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时主动公开财政政策和财政数据,不断健全制度机制、优化工作流程,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建立长效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狠抓职责任务落实,形成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办公室、各科室协同联动的高效工作机制。二是强化制度建设,修订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为全局政务公开工作夯实了基础。三是加强工作部署,年初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点目标任务清单。四是自觉接受社会评议。2023年1月25日,通过西乌旗政府门户网站,财政部门信息公开2022年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工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做好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部分政务信息更新不及时,信息公开内容广度和深度也需加强。

        2023年我局将采取措施积极改进,认真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强化公开意识。二是进一步督促区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复议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深化公开内容。三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内容提炼和升华,高质量完成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2年度西乌旗财政局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西乌旗财政局

  2023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