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乌珠穆沁旗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17 11:42    来源:  西乌珠穆沁旗林业和草原局  字体:[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 印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 的 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西乌 旗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统 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西乌旗政府门户网站( 网 址 http://www.xwq.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 与西乌旗林业和草原局联系(电话:0479-3918569)。

  一、总体情况
  2024年,西乌珠穆沁旗林业和草原局信息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旗委、旗政府关于信息公开的整体工作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林草重点工作,采取有力举措,加大公开力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管权。具体做法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4年我局结合全旗林草工作实际情况通过西乌珠穆沁旗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 栏公开政策解读材料2条;通过我局微信公众号“西乌旗林业和草原局”公开领导活动、政策文件、部门动态等信息237 条;内容包括本单位工作动态、部门文件、政务信息等政府信息;通过内蒙古自治区财政预决算公开平台及时公开预算决算信息的动态更新,做到涉密不公开,不涉密的信息通过政务公开平台向社会及时公开,充分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4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西乌旗林业和草原局全面强化和规范政府信息管理,优化信息审批发布流程,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 抓落实。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管理水平,加强信息收集能力, 规范审核程序,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坚决防止严重表述错误、应更新未更新等问题发生,做好信息安全审查,提高信息公开质量,确保信息的时效性。针对广大群众,及时普及林草相关常识法律。全年政务公开运行安全平稳,未发生失泄密事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西乌旗林业和草原局没有自建网站,政府信息公开载体为西乌珠穆沁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日常网站维护更新工作运行良好;公众号按要求落实专人负责,做好日常检查、维护和更新工作,加强监测,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不断加强公众号内容建设,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提升信息发布效率,进一步完善信息搜索、办事服务、便民服务等功能。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的“三 审”制度,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发布、 审核工作,进一步压实监督工作责任,定期组织排查失效政府信息、涉及敏感字词、隐私政府信息以及发布不规范政府信息,保障政务公开规范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4

 0

 0

0 

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2024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表现在对政务信息公开内容掌握得不够熟练。
  (二)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办理水平,加强对信息公开流程的规范和理解。二是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逐步扩大公开信息的覆盖面。2025年我局将继续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履行法定职责,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围绕林草重点工作和社会公众关心关注热点,强化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更好服务社会公众。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 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 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西乌珠穆沁旗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