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乌旗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年报

发布日期: 2023-01-29 16:16    来源:  西乌旗退役军人事务局  字体:[ | |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制作。所列退役军人事务局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1日至2022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西乌珠穆沁旗退役军人事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市、旗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准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经济社会发展有关政策和措施,扎实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为方便公众通过手机随时了解获取西乌珠穆沁旗退役军人事务局主动公开信息和最新工作动态,2022年,依托“西乌旗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82条。

  (二)依申请公开。我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专栏,及时更新依申请公开指南、申请表、流程图等,我机构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2022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0件。全年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西乌珠穆沁旗退役军人事务局领导工作分工调整后,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保障了我局对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上的无缝衔接。二是分解任务、明晰责任。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明确办公室作为政务公开工作责任科室,压实责任,细化分工,为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抓手。三是编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已覆盖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网址等内容,确保各公开渠道畅通,使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及时、准确获取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按照国家统一政府网站监测标准,加强日常管理,对照网站考核指标,加强政府门户网站、“三务”公开服务平台及政务新媒体维护管理工作。一是充分利用政务微信进行政务信息发布及政策宣传,专人负责,并每周更新内容,加大信息传播的时效性和便捷性,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为群众了解政府工作提供参考。二是专人负责政府门户网站、“三务”公开服务平台日常维护工作,积极参加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业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为保证西乌珠穆沁旗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积极探索建立一套科学规范有效的监督保障机制。一是西乌珠穆沁旗退役军人事务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局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狠抓落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局办公室为信息公开机构,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及时修订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规定,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流程、依申请公开、信息发布等工作制度。二是积极拓展外部监督。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纳入政风行风和行政执法评议,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对西乌珠穆沁旗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有效地推动西乌珠穆沁旗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向深入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

  (一) 认识不够到位对实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工作被动应付,有的甚至认为公开就是公布,公布了也就完事了,对群众的意见重视不够、研究不够,更谈不上整改。

       (二) 工作力度不大。有的部门抓一阵,停一阵,应付检查的多,积极主动的少,政务公开的力度不大,进展不快。有待进一步花大力气,下大功夫。

       (三) 有的公开内容不规范。有的部门公开的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应该公开的未能做到全部公开,使群众难以了解全貌;许多应事前公开的内容变成了事后公开;有的公开内容长期不更新或缺乏动态内容,失去了公开的意义。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认真研究,切实解决,不断把政务公开工作推向深入。

  改进情况:

  (一)加强监督检查,建立保障机制。严格落实四项制度:一是建立责任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局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定期考核评议和检查验收。二是建立政务公开预审制度。按照上级要求,事前对拟公开事项的公开级次、内容、方式方法进行预审,以便准确把握重点、公开的范围和公开时间。

  (二)注重实际,讲求实效,整体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要从实际出发,始终把便民、实用、实效放在首位,坚决反对形式主义。把党务公开、政务公开与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服务效能和改善经济发展环境结合起来,与源头治理腐败结合起来,整体推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 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案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西乌旗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3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