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乌旗审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22 16:23    来源:  西乌旗审计局  字体:[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西乌旗审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西乌旗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xwq.gov.cn/xwzmqq/zwgk/zfxxgkzl/bmxxgkml/index.html)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西乌旗审计局联系(电话: 0479-35289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认真对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有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2024年我局通过微信公众号开展信息公开活动公开各类信息3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我单位依申请公开受理共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2024年,在旗委、旗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西乌旗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内容持续加强政务信息发布“三审”和涉密涉敏、典型错别字排查工作,严格依法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4年,未发生舆情事件、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和任何形式的投诉举报,也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指派专人负责信息的审核、上传等工作,及时对本单位网站的信息公开内容进行发布、更新,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

  认真按照《西乌珠穆沁旗审计局政务信息发布“三审”制度》加强政务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按照“谁审核谁负责、谁签发谁负责”的要求,严防内容细节错误,做到层层把关,排除隐患,堵住漏洞。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素养,不断推进政务信息发布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确保网上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我局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渐规范但在信息公开实效性方面还有待加强

  今后工作中,我局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加以改进。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丰富公开形式,提高公开时效,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4年度西乌珠穆沁旗审计局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