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乌旗农牧和科技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20 16:48    来源:  西乌旗农牧和科技局  字体:[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 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将《西乌旗农牧和科技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送,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联系电话: 0479-3522501。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及西乌旗农牧和科技局微信公众平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截至2024年12月31日,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转载、转发各类信息869条,其中主动公开工作信息555条、各类公示3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保密审查工作机制,规范信息逐级审查公开流程,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工,安排专人负责,督促各业务股室、二级单位及时将有关信息分类发布,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前审核,确保发布的信息规范、及时、完整、正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规范政务公开内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领导重视,持续推进。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参加有关部门信息公开办组织的政务公开培训。二是压实责任,强化保障。工作落实到人,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及时。三是强化考核,狠抓落实。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各项工作有机结合,强化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注重点,依法、依规、及时、准确地公开相关政府信息,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信息公开工作学习培训还有待加强,干部职工的政务公开业务水平参差不齐,主动公开力度仍需加大。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干部职工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其他需要公开的依法依规做好公开,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拓展公开内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