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乌旗民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1-29 15:58    来源:  西乌旗民政局  字体:[ | | ]

  一、总体情况

    按照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统一部署,西乌旗民政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的各项要求,着重抓好制度建设、信息管理、平台维护、日常管理等方面工作,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行政许可处理决定22件,行政处罚2件,本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180万元。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2022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局长萨仁图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敖日格勒任副组长、相关股室、二级单位工作人员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加强协调配合,细化工作分工,充分发挥民政职能作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上报、更新、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我局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的编制管理工作,及时更新《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范信息发布程序。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明确本局主动公开信息的公开范围、公开形式等。加强对“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等相关系统信息的收集、录入、发布工作。同时利用微信公众平台做好《三务公开》工作。公开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养老机构等相关民政事项申请条件、申请材料、保障标准、审核审批程序和投诉举报电话、邮箱地址等内容。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基本原则,公开不涉密,涉密不公开,做到依法公开,注重实效。

    (五)监督保障机制。 进一步完善了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确保各类信息公开按规定程序,及时公开;建立按规定程序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对涉及民政业务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收集、整理。建立了政务公开督查考核机制,每月对各股室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公开不及时、不规范等问题进行督促检查,针对性提出整改要求,确保把问题发现在日常,解决在平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0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8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总体来看运行状况较好,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务公开专区建设内容还有待进一步丰富;二是政务公开信息工作人员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下一步,我局将及时进行改进,切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效运行。

  一是拓展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区建设,加大政务公开专区宣传力度,方便公众查阅政务信息。依托各类人社公共服务活动、借助新媒体渠道和服务窗口,提高群众对政策的知晓度和认可度。

  二是规范公开内容,提升公开实效。深刻领会政府信息公开原则、范围和内容,了解掌握依申请公开各种答复类型以及时限规定,开展多种形式的政务公开信息工作人员的专题培训。强化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2年度西乌旗民政局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西乌旗民政局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