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乌珠穆沁旗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25 10:20    来源:  西乌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字体:[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 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西乌珠穆沁旗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西乌旗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西乌珠穆沁旗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电话: 0479-352214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西乌珠穆沁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市、旗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准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经济社会发展有关政策和措施,扎实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微信公众账号“西乌旗人民政府办公室”、“西乌旗人民政府蒙古文网站”由专人负责,定期发布工作动态,不定期转载发布法律、理论、政策等内容,严格落实信息“三审”制度,转载发布内容的来源均是“内蒙古日报”、“锡林郭勒日报”“西乌发布”等权威平台。2023年西乌旗政府办公室公众号平台发布信息62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我单位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政府门户网站依申请公开专栏,及时更新依申请公开指南、申请表、流程图等,我机构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的工作制度,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单位工作实际,压实责任,细化分工,为我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抓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已覆盖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网址等内容,确保各公开渠道畅通,使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及时、准确获取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按照国家统一政府网站监测标准,加强日常管理,对照网站考核指标,加强政府门户网站、“三务”公开服务平台及政务新媒体维护管理工作。一是充分利用政务微信进行政务信息发布及政策宣传,专人负责,并每周更新内容,加大信息传播的时效性和便捷性,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为群众了解政府工作提供参考。二是专人负责政府门户网站、“三务”公开服务平台日常维护工作,积极参加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业务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为保证西乌珠穆沁旗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及时修订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规定,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流程、依申请公开、信息发布等工作制度;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纳入政风行风和行政执法评议,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有效地推动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向深入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4

2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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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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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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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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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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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认识不够到位对实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认识不足,工作被动应付,有的甚至认为公开就是公布,公布了也就完事了,对群众的意见重视不够、研究不够。

  (二)工作力度不大。有的部门抓一阵,停一阵,应付检查的多,积极主动的少,政务公开的力度不大,进展不快。有待进一步花大力气,下大功夫。

  (三) 有的公开内容不规范。有的公开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应该公开的未能做到全部公开,使群众难以了解全貌。

  改进情况:

  (一)加强监督检查,建立保障机制。严格落实四项制度:一是建立责任制度。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局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定期考核评议和检查验收。二是建立政务公开预审制度。按照上级要求,事前对拟公开事项的公开级次、内容、方式方法进行预审,以便准确把握重点、公开的范围和公开时间。

  (二)注重实际,讲求实效,整体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工作要从实际出发,始终把便民、实用、实效放在首位,坚决反对形式主义。把党务公开、政务公开与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服务效能和改善经济发展环境结合起来,与源头治理腐败结合起来,整体推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 <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 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案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