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乌旗政府办公室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1-26 15:52    来源:  西乌旗政府办公室  字体:[ | | ]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政府有关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依法行政,接受社会监督,提升服务水平的重要手段,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接受全社会监督。全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主动公开政务信息295条,增强了政府公信力,保障了群众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旗政府门户网站政府文件(政府及政府办公室)更新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受理渠道,健全完善工作规范,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2021年度,全旗新收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0件。

        (三)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门户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和《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要求,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明确审核主体、审核流程,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强化发布流程,严格执行三级审核制度,先审后发、授权发布,三级联动,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

        (四)平台建设情况

    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以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微信公众号等载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五)监督保障情况

          对照政府网站检查指标,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政府网站开展常态化监测,并及时督促问题整改;组织开展政务新媒体专项督查,严格政务新媒体备案管理制度,进一步提升各部门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意识。严格落实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加大政务公开日常督促检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5

     5

   1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2021年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西乌旗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做了大量工作,但标准还不够高,内容还不够全面,信息更新还需要更及时;公开形式的便民性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进一步提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西乌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