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乌旗乌兰哈拉嘎苏木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4-01-30 17:36    来源:  西乌旗乌兰哈拉嘎苏木人民政府  字体:[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 的通知》 (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西乌旗乌兰哈拉嘎苏木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 月31日。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西乌旗乌兰哈拉嘎苏木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479-6828555)。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苏木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主要依托在西乌珠穆沁旗“三务”公开平台和微信公众平台,通过方便及时的途径进行政策解读,推动政策落实。加大重大政策执行情况的公开力度,及时公开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公共政策和重要信息事项,及时公布惠民实事政策执行情况。认真对政府信息进行收集,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及时发布日常工作动态,改进工作作风,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2023年度,在苏木微信公众号主动及时公开信息781涉及机构设置、政府文件、规划计划、数据发布、办事服务、监管执法信息、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其他重点信息等领域。除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及涉密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均能规范、及时、准确和完整发布政府信息,确保机关行政公开、公正、透明。

  (二)依申请公开。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

  (三)政府信息管理。根据政务公开工作基本要求,结合乡村振兴工作实际,对政务公开内容进行了认真梳理,围绕乡村振兴工作重点做到了全面公开、重点公开,保证政务公开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加大推行政务公开的力度,确保公开内容充实,时间及时,重点突出。

  ()平台建设情况。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力度,健全工作机制,深化电子政务建设,完善信息管理,突出政务公开重点,规范政务公开内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进一步巩固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果。

  ()监督保障。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转变机关作风、提高行政效能、进一步开展风清气正发展环境、促进各项工作全面发展的重要手段来抓, 健全完善了公开信息逐级审核把关机制,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6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0

0

0

2

0

0

1

0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苏木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策解读力度不够,解读数量较低,以及对一些涉及面广、关注度高的政策文件未能及时进行解读。二是政务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有待提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三是信息公开不够充分,由于个别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强,积极性和主动不高,忽略了信息的公开。

  针对以上问题,苏木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是加大涉及面广、与民生关系密切、社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实施难度大的政策性文件的解读,增进公众对政府重大决策、重要政策的理解和认同,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是继续推进基层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是组织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加强学习相关文件,提高工作人员政务公开的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3年度西乌旗乌兰哈拉嘎苏木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