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仁高勒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1-29 16:26    来源:  吉仁高勒镇人民政府  字体:[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西乌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西政公办字20231号)要求,现发布《吉仁高勒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吉仁高勒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家和上级政府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按照“条例”要求,不断丰富公开内容,拓宽公开形式和渠道,增强公开质量和实效,突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2年,吉仁高勒镇通过微信公众号、政务公开栏、信息公告栏、新闻媒体及其他便民渠道,及时、准确、全面主动公开政府各类信息1690条。涉及机构设置、政府文件、规划计划、数据发布、办事服务、监管执法信息、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公务员招录、其他重点信息等领域。除法律、法规规定不予公开及涉密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均能规范、及时、准确和完整发布政府信息,确保机关行政公开、公正、透明。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2年我镇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镇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落实专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答复各环节制度规范,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性、准确性、严肃性,确保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程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吉仁高勒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要依托西乌旗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全文电子化公开,在吉仁高勒镇镇政府政务公开宣传栏进行纸质化公开,在西乌旗档案局、图书馆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提供查阅三种公开类型。

  (五)监督保障机制

  为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我镇逐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准备工作和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指导,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对于出现问题的方面,给予通报和追究责任,促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协调与处理机制,保证行政机关发布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8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35

  3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主动公开的意识有待加强;二是信息公开的实效性和公开内容的丰富性等方面还待进一步加强。下一步我镇将按照上级要求,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做好以下两个面工作:一是严格执行相关文件规定,按照主动公开范围和事项,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继续抓好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紧扣上级工作部署,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进一步做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更好地接受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2020年度西乌旗吉仁高勒镇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西乌旗吉仁高勒镇

  2023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