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乌旗巴彦花镇2022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3-01-29 16:22    来源:  巴彦花镇人民政府  字体:[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和《西乌旗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西政公办字〔20231号)要求,编制巴彦花镇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11日起2022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度以来,巴彦花镇人民政府在旗委、旗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要求,以深化公开内容、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等为重点,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2年度我镇围绕自治区、盟和旗政务中心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照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我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要求,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行政透明度,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扎实做好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工作。特别是加强了对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的领导和督查,切实有效的落实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紧紧围绕深化职能改革、提升治理能力、推进依法行政、优化营商环境等,依托政府门户网站,归集展示领导成员、机构设置、发展规划、政务动态、常务会议、政府文件、人事信息等信息,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全部公开到位。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2条。

  (二)依申请公开

  本年度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

  (三)政府信息管理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保密审查工作机制,规范信息逐级审查公开流程,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工,安排专人负责,督促各业务科室及时将有关信息分类发布,保证网站栏目完善、内容详实、更新及时,确保政务信息“应公开尽公开”。

  )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投入力度,健全工作机制,深化电子政务建设,完善信息管理,突出政务公开重点,规范政务公开内容,提高政务公开水平,进一步巩固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果。二是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信息公开形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开展。

  )监督保障

  一是领导重视,持续推进。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二是压实责任,强化保障。工作落实到人,确保信息发布及时、准确,及时。三是强化考核,狠抓落实。实行督察考核,紧盯目标任务,狠抓工作落实,将政务公开工作与各项工作有机结合,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业 

   

      研

      机

      构

   法律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有待拓展,公开的积极性、主动性以及及时性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西乌旗巴彦花镇

  2023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