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乌旗巴拉嘎尔高勒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5-01-22 16:47    来源:  巴拉嘎尔高勒镇人民政府  字体:[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发布《西乌旗巴拉嘎尔高勒镇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西乌旗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xwq.gov.cn/xwzmqq/zwgk/zfxxgkzl/bmxxgkml/smz/zfbgs/fdzdgknr/jgjj/index.html)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西乌旗巴拉嘎尔高勒镇联系(电话: 0479-3520668)。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巴拉嘎尔高勒镇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部署要求,紧密围绕中心工作,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全镇重点领域信息,不断完善工作方法方式,拓宽公开渠道,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紧密结合巴拉嘎尔高勒镇工作职能职责,在西乌珠穆沁旗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主动公开领导介绍、机构设置等内容。同时,以“奔腾吧巴拉嘎尔高勒”微信公众号为平台,每半年公开一次全镇及6个社区“三务公开”信息,主动公开领导介绍、机构设置等党务公开内容和政策文件、政策法规、各阶段民生救助资金发放、公租房申请等政务公开内容,以及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财政收支等财务公开内容。2024年,在西乌珠穆沁旗人民政府网“苏木镇基层政务公开”栏目公开各类信息8条,在“奔腾吧巴拉嘎尔高勒”微信公众号发布、转发信息1652条,点击量达42.6万人次。所有政府信息公开全部为主动公开,未收到社会各界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来信、来电、来访和投诉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4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宜。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政策解读发布。持续上级发布的重大政策,创新解读形式,提升解读实效。在“奔腾吧巴拉嘎尔高勒”微信公众平台先后发布《内蒙古自治区草畜平衡和禁牧休牧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健全新时代志愿服务体系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各类政策法规文件以及西乌珠穆沁旗惠民政策汇编,用全媒体手段解读最新政策,回应社会热点。同时,通过组织社区工作者结合重点时间节点、节日,深入群众开展各类法规政策的宣传活动300余次,进一步提升政策解读传播力。二是强化“三审三校”工作。坚持信息发布“分级审核、先审后发”原则,明确信息发布范围,撰写稿件、信息,以及在政府网站和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上发布或转载文字、图片、数据、音视频、链接等信息,今年累计审核信息简报1192期。同时,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开展表述错误、错别字、敏感词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整改到位,保障发布信息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主要以西乌珠穆沁旗政务公开网和“奔腾吧巴拉嘎尔高勒”微信公众号为第一平台,安排专人负责政府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维护和信息公开工作,将与群众息息相关的财政政策法规面向社会公开,已在“公开标准目录”栏目公开“巴拉嘎尔高勒镇公共文化服务方面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根据实际情况定期调整目录。同时,通过镇办公楼大厅、镇和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显示屏、公开栏等媒介,将镇和社区各办、中心、队和各社区工作职能、工作人员职责等在公开栏公开,方便群众办事,促进了工作公开化、透明化、阳光化,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我镇高度重视,自上而下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办中心队和各社区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同时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和工作职责,制定了工作计划,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人承办,有计划安排。二是加强指导监督。严格按照“三审三校”制度,强化信息工作的审核发布工作,确保,做到信息发布及时,内容准确完整,充分满足公众的知情需要和利益关切。三是注重培训参训。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专题培训会,积极选派工作人员参加2024年全旗政务信息工作轮训。四是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工作从源头上介入对文件公开属性认定的工作程序,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6

0

0

0

6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巴拉嘎尔高勒镇政务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不足:一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不够全面。二是个别栏目信息发布更新不够及时。三是政务信息公布的规范性和程序性还需进一步加强。

  2025年,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改进提升:一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定期上传展示政府各项重点工作,包括重点项目建设情况、便民服务情况、民生保障工作、政务服务工作等,做到重点领域信息全面公开,努力打造“阳光政务”,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二是拓展政务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载体作用,及时做好各栏目动态更新工作,提升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同时,尽可能多地使用照片、图片,使信息内容更生动直观,尤其在新闻信息上多捕捉现场照片和摄像。三是规范信息公开内容。通过加强人员管理和业务培训,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从而规范信息公开的格式、内容,强化严谨、细致的作风,保证信息公开科学、及时、准确。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巴拉嘎尔高勒镇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 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