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乌旗红十字会人道救助管理办法
(在旗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 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红十字会“博爱一日捐”捐款接受管理使用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进一步健全和规范特困群众大病医疗救助工作机制,做好最易受损害人群的帮扶救助工作,增强红十字会帮扶工作能力,助力精准扶贫,发挥好党和政府在人道救助领域的助手作用,制定本办法。
一、人道救助原则
1、坚持属地为主、分级救助的原则;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3、坚持救助标准和筹资规模相适应的原则;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红十字会“博爱一日捐”捐款接受管理使用办法》执行,同年救助金额超出《办法》规定的使用比例,将不予受理救助。
4、坚持一次性救助的原则;申请人因同一原因致困,原则上只给予一次救助。如有特殊情况,可以第二次受理,受理经红十字会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后救助。同时,申请人已申请红十字会系统其他救助项目的、民政部门、医疗卫生部门其他救助项目的原则上不再接受同一原因的救助申请。
西乌旗红十字会人道救助管理办法
(在旗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九次会议通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内蒙古自治区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 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红十字会“博爱一日捐”捐款接受管理使用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进一步健全和规范特困群众大病医疗救助工作机制,做好最易受损害人群的帮扶救助工作,增强红十字会帮扶工作能力,助力精准扶贫,发挥好党和政府在人道救助领域的助手作用,制定本办法。
一、人道救助原则
1、坚持属地为主、分级救助的原则;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3、坚持救助标准和筹资规模相适应的原则;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红十字会“博爱一日捐”捐款接受管理使用办法》执行,同年救助金额超出《办法》规定的使用比例,将不予受理救助。
4、坚持一次性救助的原则;申请人因同一原因致困,原则上只给予一次救助。如有特殊情况,可以第二次受理,受理经红十字会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后救助。同时,申请人已申请红十字会系统其他救助项目的、民政部门、医疗卫生部门其他救助项目的原则上不再接受同一原因的救助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