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音华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苏木镇党委、政府,旗委各部、委、办、局,旗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垂直管理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西乌珠穆沁旗文体旅游广电局、西乌珠穆沁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西乌珠穆沁旗民族事务委员会联合制定了《西乌珠穆沁旗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的实施方案》,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有形有感做好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工作。
附件:西乌珠穆沁旗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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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乌珠穆沁旗文体旅游广电局
西乌珠穆沁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西乌珠穆沁旗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3年12月29日
附件:西乌珠穆沁旗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的实施方案
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及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 《关于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的实施方案》,按照锡林郭勒 盟文体旅游广电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印发<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 统筹推进“十四五”时期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各项工作,结合我旗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 一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文化和旅游发展的重要论述以及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守正创新,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充分发挥旅游业在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中的作用,使旅游成为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重要动力,成为各族群众坚定“五个认同”,树立“四个与共”,做到“三个离不开”的重要载体。
(二)总体目标。到2025年,我旗旅游要素更加丰富,旅游品质不断提升,旅游人数和收入大幅度增长,旅游业在服务全旗经济高质量发展、满足各族人民旅游需求、增强人民精神力量、 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和互嵌式发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方面的作用更加凸显。
二、 主要任务
(一)坚持守正创新,不断提升旅游内涵。
充分发挥旅游在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中的重要作用,坚持守正创新,推进文旅融合,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不断强化宣传教育功能,为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内涵。
1.全面推广中华文化符号和形象。在文化场馆、景区景点展览陈列、旅游讲解、文旅活动和旅游宣传中,通过有形有效有感 的方式,展现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着力提升中华文化特征、中华民族精神和中国国家形象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让旅游成为感悟中华文化、增强文化自信和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过程。
2.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以伟大建党精神为源头的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用好红色资源,赓续红色血脉, 发展红色旅游。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融入到旅游活动、 旅游宣传、旅游解说、旅游演艺、旅游文创等各方面,深化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夯实各民族休戚与共、团结奋进的思想道德基础。
3. 大力宣传建设小康社会伟大成就。在组织开展旅游活动、 推动旅游产业发展中,集中展现各民族共同奋斗、打赢脱贫攻坚 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成就。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农村牧 区培育乡村旅游,发展休闲农牧业、乡村民宿、乡村度假、特色餐饮、民俗体验等新业态。
4.挖掘利用历史文化遗产资源。以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为主题,深入挖掘整理西乌珠穆沁旗历史上各族群众交往交流 交融的史实、记录等,引导各族群众不断增强对中华民族的认同 感,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展览、非遗技能培训、比赛等,鼓励带 动非遗传承人参与到各类活动当中,做好非遗文化的传承和发展, 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为基础,带动非遗企业培育和创收,利用“非遗进景区”等活动,打造北疆文化精品非遗体验产品。
5.积极组织开展系列文旅活动。依托我旗良好的生态环境和丰富的旅游资源,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大力弘扬“蒙古 马”精神和“三北”精神,广泛开展传统那达慕搏克、赛马、射箭等赛事活动的同时,举办自驾穿越、自行车比赛、音乐节、露营等一系列赛事活动,不断激发文旅融合新业态,进一步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二)坚持价值引领,打造旅游线路。
加强与周边旗县市协同配合,打造更多品质化、特色化、定制化、体现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民族团结进步价值理念的旅产品和精品旅游线路,吸引更多游客到西乌旗旅游。
6.着力开发跨区域精品旅游线路。充分发挥我旗文化和旅游资源优势,依托我旗“草原99号公路”,以观光、研学、旅拍、 红色、非遗、那达慕等为主题打造一批跨区域旅游精品线路,构建互相衔接的旅游一体化格局,积极融入蒙东六旗县市区旅游合 作,形成旅游产品互补、线路互通、市场互动、客源互流的旅游一体化新格局。
7.全力构建区域旅游一体化格局。强化同周边旗县、盟外地区的合作交流,资源互补,学习塞罕坝等地区先进旅游经营理念, 谋划区域旅游发展战略,不断完善区域旅游基础设施,优化区域公共服务体系,形成区域联动的消费体系和旅游工作一盘棋的发展格局。
(三)坚持市场导向,打造旅游新业态。
以西乌旗独特的自然和文化旅游资源为依托,以满足人民群众高品质旅游需求为导向,以当地群众广泛深入参与、游客深度融入体验、市场主体深化合作为切入点,打造新型旅游发展业态。
8.大力发展红色旅游。突出爱国主义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深入挖掘、整理西乌旗的红色文化资源,提升红色文 化展示、讲解水平,让红色旅游成为赓续红色文化、传承红色基 因的重要载体。促进红色旅游与乡村旅游、研学旅游、生态旅游等业态有机融合,使红色旅游成为新时期加强和改进各民族群众爱国主义教育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新业态。
9.大力发展乡村牧区旅游。把握乡村振兴战略机遇,积极做 好自治区乡村旅游重点村申报创建工作。加强文旅资源整合和统 筹谋划,加大乡村旅游的宣传推广,积极宣传推介乡村旅游重点 村镇的特色文化和人文风情,突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史实和文化遗产,开发富有特色的体验项目,让游客在体验乡村风情的同时感受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文化之美。
10.创新发展研学旅游。鼓励我旗研学组织机构推出研学旅游 产品,将红色文化、爱国主义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 践教育等主题纳入研学旅行活动中,让各族游客在旅行中了解中华民族、领悟中华文化,深化对中华民族共同体的理解和认识。
(四)坚持文旅融合,培育旅游新主体。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参与,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到文化和旅游开发中,培育一批旅游新主体。
11.加强政策引导。扶持政策的实施是旗委、旗政府大力推进旅游 业发展的决心,也是推动文旅发展的保障。通过制定奖励性政策, 吸引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旅游业发展,增加各地旅行社向我地引流游客数量,带动本地旅游经济发展,同时引导本地涉旅企业良性竞争,促进旅游业态发展,有效开拓旅游客源市场,实现引流,也提高了全旗文化旅游业综合效益。
12.培育乡村牧区旅游企业。围绕乡村旅游资源,推进乡村特色旅游发展。发挥乡村旅游重点村的示范作用,积极培育星级乡村旅游接待户,鼓励和引导农牧户等积极参与乡村旅游发展,打造富有乡土文化气息的乡村旅游特色产业。
13.积极支持旅游演艺事业发展。在A级景区积极策划推出演 艺项目,开展精品演艺进景区,满足游客需求。鼓励并支持旅游 相关企业策划推出演艺项目,促进文艺作品创作。支持旅游演绎经营主体结合中国传统节日、“中国旅游日”等时间节点开展惠民 演出活动,以活动为载体,将文化、旅游、体育、教育、乡村振兴、民族团结、民族交流与交往充分融合,达到以活动促文旅、 以旅游促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功能,为旅游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内涵。
(五)坚持创新引领,用好旅游新基地
坚持典型示范、创新引领,聚焦旅游城市、景区、乡村,加大乡村旅游重点村镇创建,突出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意义。
14.拓展乡村旅游休闲新空间。推进传统乡村旅游产品转型升级,发展多元化的乡村旅游产业。围绕原生态草原等绿色生态资源,挖掘历史故事、乡风民俗等人文资源,打造旅游融合产业链; 依托特色美食、特色物产、非物质文化遗产、民俗民谣等资源, 发展乡村夜间集市、演艺等业态,引导发展夜经济,拓展乡村文 化和旅游消费;鼓励农牧民利用自有宅基地和闲置房产,改造发展特色民宿和乡村度假接待场所,创新打造富有乡土文化气息的乡村旅游休闲空间。
15.全力推进非遗创新转化。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发展,举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展。鼓励非遗传承人参与乡村手工艺创作生产,推动传统手工艺传承创新。以国家级、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为基础,开展“非遗文化展览” “非遗进景区”等各类非遗保护传承活动,增强全社会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意识,将文化、教育、民族团结紧紧地结合在一起,将非遗以多种形式创新展示。
16.扎实推进“两个打造”工作。 紧紧围绕“两个打造”,有形有感有效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开展文物考古和历史研究,清晰展现我盟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史实,引导各族干部群众不断增强对中华民族的认同感、归属感、自豪感。充分发挥“红色文艺轻骑兵”的作用,聚焦“两个打造”,做好声乐、器乐、 舞蹈等文艺作品创作,不断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始终坚持 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到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旅游景观陈列等各个方面,打造、传播和推广更多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建设好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民委、发改委、文体旅游广电局等相关部门组成的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相关工作协调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总结推广等,定期研究、及时解决旅游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计划实施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和实际困难,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旗民委,承担日常工作。
(二)强化政策支持。不断更新完善《西乌珠穆沁旗文化旅游业扶持发展办法(试行)》,充分发挥、调动旅行社、旅游从业主体的积极作用,吸引带动更多游客体验我旗丰富的特色旅游产品,感受中华民族一家亲的浓厚氛围,
(三)优化营商环境。 持续推进旅游法治建设,运用法治思维和方式推动旅游市场规范发展,提高旅游行业的法律意识,维护各类旅游主体合法权益。持续推进文化和旅游领域的“放管服” 改革,放宽市场准入、促进公平竞争、保护知识产权,营造市场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
(四)营造良好氛围。 不断完善西乌旗旅游品牌体系,提升西乌旗草原“99号公路”品牌影响力和知名度,并围绕“蒙古马” 精神促进马文化的打造,吸引各地区、各民族游客到西乌旗感受草原风光、体验游牧生活、品尝草原美食、畅饮清爽奶酒,通过旅游,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与获得感,促进各民族群众团结凝聚在一起,共同谱写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美好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