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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旗各中小学校、幼儿园减负工作的通知

西政发〔2023〕104号  2023-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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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部、委、办、局和各人民团体、各大企事业单位、白音华工业园区管委会、各苏木镇政府:

  按照 内蒙古自治 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 内蒙古自治 区中小学教师减负清单》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旗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教育管理,切实减轻各学校幼儿园教师不必要的负担,为教师进一步专研教育教学,安心、静心、舒心从教创造更加良好环境,特制定减负清单十条。

  一、减负清单十条

  1、未经旗政府审批同意,不得进校园开展督查、检查、评比、考核、考察、调研、观摩交流等活动;

  2、未经旗政府同意,不得开展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各类示范学校、先进案例、特色学校、基地等创建活动,不得开展与教育教学无关的评优、公益等活动;

  3、未经旗政府和教育局同意,不得开展的图书征订、读书等活动;

  4、不得要求各学校参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各类报表填写、普查、统计、投票、微信公众号关注、App网络调查、测评、答题、知识竞赛、问卷调查等活动;

  5、不得要求各学校开展与教育教学无关的防灾减灾、消防安全、防疫、庆典、招商、拆迁、信访、维稳、上街执勤、值守等工作;

  6、不得要求各学校开展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民生保障等包扶工作,不得给教师下达定期入户、上门合影拍照等“留痕”任务;

  7、不得要求各学校、教师开展与教育教学无关的各种宣传、教育活动;

  8、严禁抽调借用中小学教师;

  9、不得安排各学校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文件、会议、集中学习、非教育教学方面的培训等;

  10、未经同意的其他与教育教学无关事项。

  二、“五必须五严禁”

  1、督查检查评比考核考察调研观摩交流等工作必须实行清单管理,由旗政府审批,教育局统筹,严禁其他任何部门自行设置并实施;

  2、社会事务进校园必须与教育教学相关且由教育局统一安排,严禁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3、各类报表填写必须由教育局统筹,严禁教育、统计以外的任何部门要求学校或教师填报;

  4、有关文件、会议、学习培训必须结合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或教师专业发展,严禁走形式,走过场,摊派无关的工作任务;

  5、抽调借用教师必须从严管理,审批报备,到期回校,严禁抽调教师参加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务。

  三、有关要求

  一是各单位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旗教育局要精心研究教育教学,将全面提高全旗各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工作作为工作主线来抓,不参与上级及全旗与教学无关的活动。各单位按照要求不主动参与或要求各学校参与各类活动、安排任务,不主动开展检查活动。

  二是加强监督问效。旗政府信息督查室每个月开展一 督查,检查各单位、各学校是否存在上述规定的情形,对存在的情况统一上报旗政府,经同意后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

  西乌珠穆沁旗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