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制定方案的政策依据
《方案》是根据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农业农村部一号文件、国家乡村振兴局一号文件,水利乡村振兴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以巩固发展建设治理为核心,结合西乌旗的实际,对2023年的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实施方案进行了起草。旗委、旗政府高度重视《方案》起草工作,旗委主要领导先后召开12次乡村振兴书记专题会议、工作调度会专门听取相关部门乡村振兴工作推进情况,对今年我旗乡村振兴重点工作任务亲自安排部署,并对《方案》提出了具体意见建议,旗委、旗政府分管领导多次对乡村振兴工作和《方案》起草工作进行调度,各相关部门召开部门调度会,围绕行业特点对乡村振兴工作进行了研究调度。
二、关于方案的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为主要目标、重点任务、组织保障三个部分,明确了6各方面20大项41小项具体工作任务。
第一部分主要目标,做好2023年乡村振兴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工作重大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盟委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突出年度性任务、针对性举措、实效性导向,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扎实有序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重点工作,打造一批高质量高标准的国家级、自治区级、盟级、旗级示范乡村,带动全旗牧区产业发展质量更优化,牧区基础设施更完善,牧区治理能力水平更有效。
第二部分重点任务,分为6个方面20大项41小项具体重点任务。
第一个方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共1条),是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
第二个方面,着力提升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共7条),分别是大力推动产业发展、促进脱贫人口稳岗就业、积极落实教育政策、强化基本医疗保障、全力保障住房安全、持续巩固饮水安全、精准实施社会保障兜底。
第三个方面,推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1条),是扎实推进产业发展行动。
第四个方面,拓宽牧民增收致富渠道(共4条),分别是持续发展壮大嘎查集体经济、强化品牌创建、发展乡村旅游业、促进牧民就业创业。
第五个方面,推进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共4条),分别是加大生态保护力度、大力实施牧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加强牧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
第六个方面,健全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共3条),分别是发挥牧区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加快推进牧区精神文明建设、切实维护牧区社会平安稳定。
第三部分组织保障,主要围绕组织领导、责任分工、投入力度、人才队伍、督导考核、政治监督、民意调查、奖惩并举等8个方面为今年全旗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提供了重要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