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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乌旗助力乡村振兴自主创业贴息贷款实施办法(试行)

  2022-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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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西乌珠穆沁旗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行动方案》要求,为鼓励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补贴对象

  在旗内经营创办家庭牧场、合作社、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经济实体的创业者(脱贫户、动态监测户创业者优先)。

  二、申请条件

  1.个人创业担保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合计不超过30万元,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不超过5万元以外,无其他商业贷款(不含助学贷款、扶贫贷款)。

  2.小微企业贷款: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数量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信用良好,无拖欠职工工资和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的小微企业。

  三、申请额度

  (一)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可申请2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二)小微企业贷款最高3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四、贴息与期限

  每年发放全额贴息创业担保贷款2000万元。

  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执行期限: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申报地点:旗就业服务中心404室

     咨询电话:0479-2438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