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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乌珠穆沁旗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西政办字〔2022〕30号  2022-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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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旗直各相关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旗政府决定成立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赵国栋      旗政府副旗长

  副组长:莫德勒图    旗市场监管局局长

  宝明东      旗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斯日古楞    旗政法委副书记

  海  军      旗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尼  玛      旗宣传部副部长

  孟翔慧      旗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主任,网信办主任

  赵海彬           旗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哈达巴特尔       旗司法局副局长

  苏亚拉图         旗商务局副局长

  孟和乌力吉       旗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乌恩其           旗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额尔登巴特尔     旗医保局副局长

  额尔登朝鲁       旗人民法院副院长

  塔  拉           旗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李凯强           西乌旗邮政分公司经理

  二、工作职责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政府,盟委、行署相关工作要求;统筹协调全旗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部署推进重点工作,研究解决药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全旗药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办理的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重大案件处置进行督办;总结、推广全旗药品安全工作经验;完成上一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会议决定事项落实情况;组织对全旗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督导检查;组织开展专项行动成果宣传;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室主任由西乌旗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乌恩其担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股室负责同志担任。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

  (三)要切实履行属地责任,建立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议事协调机构和相应工作机制,统筹推进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

  今后,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领导小组按程序调整,旗政府办公室不再另行发文。

  西乌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