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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旗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西政办字〔2022〕29号  2022-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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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关于做好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盟、示范旗创建工作的通知》文件,经研究决定成立政府办公室民族团结进步旗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宝安(政府机关党组书记、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孙海军(办公室副主任、金融办主任)

  王虹(办公室副主任)

  宝明东(办公室副主任)

  靳鑫(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都日斯哈拉(工作人员)

  赵佳磊(工作人员)

  刘雯雯(工作人员)

  赛音朝格图(工作人员)

  王轩(工作人员)

  萨其日拉图(工作人员)

  李大军(工作人员)

  白冬梅(工作人员)

  郭红杰(工作人员)

  王欣(工作人员)

  斯琴其木格(工作人员)

  伊拉娜(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虹兼任,负责开展日常工作。

     西乌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