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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全旗春季牧草返青期休牧实施方案

西政发〔2018〕17号  2022-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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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全旗春季牧草返青期休牧实施方案

               西政发〔2018〕17号              

   签发人:朝鲁

  关于印发《2018年全旗春季牧草返青期休牧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苏木镇、旗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2018年全旗春季牧草返青期休牧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8年2月27日

  2018年全旗春季牧草返青期休牧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科学合理保护利用草原生态资源,根据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全盟春季牧草返青期休牧实施方案的通知》(锡署办发〔2018〕7号)要求,旗委、政府研究决定从2018年开始在全旗草畜平衡区开展春季牧草返青期休牧工作。为保证休牧工作的顺利推进,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实施春季牧草返青期休牧,可有效避免牧草生长点被牲畜过早啃食、踩踏而导致草地生产力下降、种群退化问题,对草原生态保护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时,实施春季牧草返青期休牧,有利于传统草原畜牧业生产方式向现代化生态畜牧业经营管理转变,促进生态、生产、生活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范围和时限

  (一)休牧范围。结合新一轮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在全旗6个苏木镇93个嘎查草畜平衡区实施春季休牧,休牧草场面积为2258万亩。

  (二)休牧时限。我旗春季牧草返青期休牧时间为4月10日至5月10日,共30天。

  三、补贴办法

  为确保春季休牧取得实效,对实施休牧的牧户按休牧草场面积给予休牧补贴,标准为0.75元/亩。所需资金由盟、旗两级按比例承担,由旗财政局负责我旗休牧补贴资金管理和发放工作,人均承包草场面积不足300亩的,按照300亩“兜底”计算休牧补贴。

  所在地居民养殖户按照西乌旗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木镇所在地居民养畜及草场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西政办发〔2016〕71号)文件精神执行。

  四、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8年2月1日至3月31日)。各苏木镇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的组织机构,负责休牧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统筹调度;开展宣传工作,使休牧制度家喻户晓;对饲草料储备、牲畜饮水、牲畜活动场地、疫病防治等休牧保障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旗财政局负责做好资金管理和发放工作,为休牧制度全面实施打好基础。

  (二)具体实施阶段(2018年4月10日至5月10日)。各苏木镇按要求全面落实春季牧草返青期休牧制度,组织草原生态执法人员以及草原专职管护员切实加强执法监管,对违规放牧行为进行依法查处。

  (三)监测总结阶段(2018年5月11日至5月20日)。旗生态保护局及时掌握休牧效果和牧草生长发育状况及自然灾害的动态变化趋势,为科学利用草原及实施生态建设项目提供可靠依据,并做好总结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苏木镇要高度重视春季牧草返青期休牧工作,实行苏木镇领导班子成员包嘎查,苏木镇干部和嘎查干部包牧户的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指导休牧各阶段工作,充分发挥基层“两委”的作用,为休牧工作顺利实施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明确责任分工。各苏木镇政府是辖区内推行春季休牧工作的管理主体和责任主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春季牧草返青期休牧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嘎查负责具体落实。

  1.苏木镇成立相应组织领导机构,组织嘎查“两委”、居民小组,干部群众召开休牧工作动员大会,安排部署、明确责任、宣传动员、逐户入户签订休牧合同,确保牧民对春季休牧工作知晓率达到100%,休牧督查工作组将对群众知晓率进行测评,对工作开展不扎实,群众知晓率低的苏木镇,进行严肃问责。各苏木镇要组织驻村干部、“第一书记”在休牧期间常驻嘎查,指导嘎查春季休牧工作,负责及时准确上报有关统计数据。

  2.嘎查“两委”班子,要组织广大牧民发挥带头作用,具体落实春季休牧工作。嘎查安排专人,实行巡查举报制度,确保休牧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的开展。

  3.牧户设立休牧期间牲畜活动场地,禁止在活动场地外的天然草场上放牧,要进行舍饲圈养,确保牧草返青。悬挂活动场地标示牌,标明牧户姓名、草场面积、牲畜头数等。

  4.旗帮扶单位结合“干部下基层联系群众服务常态化”工作,及时深入帮扶嘎查牧户做好春季休牧制度宣传工作,帮助牧户舍饲圈养,解决休牧期间牧户生产、生活方面的困难。

  5.旗生态保护局负责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生态综合执法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组织各苏木镇生态执法中队执法人员和草原专职管护员,进一步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对违规放牧行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依法查处。有效落实举报制度,及时发现查处违规放牧行为。

  6.旗农牧业局要提前做好各类牲畜防疫工作,备足各类防疫药物,做好牲畜防疫检疫工作。安排专业人员向牧民进行舍饲养畜科技指导,使广大舍饲养殖户熟练掌握饲草加工、青贮、营养搭配及微量元素的饲喂等科学圈养牲畜。

  7.水利局负责牲畜饮水保障。

  8.宣传部负责做好休牧工作的宣传报道。

  (三)加大宣传力度。2月底前旗生态保护局牵头召开全旗春季牧草返青期休牧新闻发布会,宣传实施休牧的目的、意义和相关要求。各苏木镇要利用电视、报纸、微信、短信、入户宣传、发放明白卡、张贴广告等多种形式,开展休牧制度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并在休牧期前发布休牧公告,明确休牧范围、起止时间、补贴发放及责任落实、监管举措等事项。在休牧实施中及时宣传报道休牧典型,对违规放牧等现象在媒体公开曝光。

  (四)强化监督管理。生态综合执法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充分发挥草原专职管护员作用,统一组织,严格管理,不定期巡查,确保监管工作落到实处。要建立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形成社会监督、执法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强大合力。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基本草原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在实行休牧的基本草原上放牧的,由生态综合执法局给予警告,对不予履行休牧制度的处以每只羊单位30元的罚款。

  对于既不履行行政处罚又不改正具体行为的,生态综合执法局可对在休牧区放牧的牲畜进行集中管理,在集中管理期间发生的赶畜运畜费、饲养费、看护费、草料费等相关费用由畜主承担。对限期拒不履行政处罚的,可以将集中管理的部分或全部牲畜通过食药工商质监局进行价格评估,在公证处进行现场公证公开拍卖。拍卖牲畜所得款项优先清偿罚款及管理期间发生的各种费用,剩余部分还给畜主,畜主在通知期限内未领取拍卖款的由苏木镇设立专户进行保管。经警告、处罚拒不改正的不予发放休牧补贴。

  (五)做好基础保障。各苏木镇要统筹做好饲草料储备、水源和牲畜活动场地保障工作。制定动物疫病防疫预案,备齐备足防疫药物,加大巡查力度,确保不发生重大疫情。要将休牧补贴

  资金和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保障资金按时到位。要加强资金

  管理,严格通过“一卡通”及时发放到牧户手中。

  (六)加强考核督查。实行目标化管理,将休牧工作纳入苏木镇年度考核内容,作为对其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工作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旗监察委员会牵头,通过明察暗访,加大督查工作力度,对休牧工作不扎实,存在放牧现象的地区在全旗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对休牧工作不力,放牧现象普遍严重的地区,启动责任追究机制。各苏木镇将休牧工作实施方案于3月5日前报送旗生态保护局和农牧业局备案。苏木镇落实专人负责信息收集报送工作,休牧期间每周三以书面形式向旗生态保护局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附件:1.2018年全旗春季牧草返青期休牧工作领导小组;

  2.2018年全旗春季牧草返青期休牧督查工作组。

  西乌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2月27日印发

  附件1

  2018年全旗春季牧草返青期休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朝  鲁          旗委副书记、政府旗长

  副组长:达日汉夫        旗委副书记

  乌  兰          旗委常委、旗委宣传部部长

  海  山          旗委常委、旗委政法委书记、财政局局长

  玛希巴特尔      旗政府副旗长

  成  员:阿拉腾哈达      旗生态保护局局长

  周伟洪          旗生态综合执法局局长

  米·巴特尔      旗农牧业局局长

  任德新          旗水利局局长

  赵春光          旗委农村牧区工作部副部长

  金  巴          旗电视台台长

  计国成          旗公安局副局长

  纪成河          旗森林公安局局长

  王永胜          巴彦花镇镇长

  王  龙          浩勒图高勒镇镇长

  哈斯图雅        吉仁高勒镇镇长

  布仁特古斯      巴彦胡舒苏木苏木长

  布仁达来        高日罕镇镇长

  斯琴宝力道      乌兰哈拉嘎苏木苏木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旗生态保护局。办公室主任由阿拉腾哈达同志兼任,副主任由周伟洪同志兼任。主要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和协调推进休牧各项具体工作。

  附件2

  2018年全旗春季牧草返青期休牧督查工作组

  第一组(巴彦花镇)

  组  长:达日汉夫        旗委副书记

  副组长:阿拉腾哈达      旗生态保护局局长

  成  员:赵  名          旗生态保护局执法监察股长

  包玉林          旗生态保护局工作人员

  第二组(浩勒图高勒镇)

  组  长:包连成          旗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周伟洪          旗生态综合执法局局长

  成  员:道布登          旗民政局副主任科员      

  阿拉腾苏和      旗生态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

  第三组(吉仁高勒镇)

  组  长:宝力道          旗政府副旗长

  副组长:赵贵和          旗生态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成  员:苏乙拉图        旗农牧业综合执法局局长

  赵志明          旗农牧业局办公室副主任

  第四组(巴彦胡舒苏木)

  组  长:玛希巴特尔       旗政府副旗长

  副组长:孟克巴特尔       旗生态综合执法局副局长

  成  员:吉仁太           旗扶贫办工作人员

  珠  拉           旗扶贫办工作人员

  第五组(高日罕镇)

  组  长:毕力格           旗政协副主席

  副组长:宋文平           旗生态保护局副局长

  成  员:王  峰           旗水利局办公室主任

  阿拉腾格日勒     旗水利局主任科员

  第六组(乌兰哈拉嘎苏木)

  组  长:何继红            旗政府副旗长

  副组长:包永生            旗生态保护局副局长

  成  员:巴达拉胡          旗生态综合执法局管理股股长

  那日苏                旗民政局救灾救济和基层政权股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