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西乌旗有哪些实招?

发布日期: 2023-11-04 11:36    来源:  西乌发布  字体:[ | | ]

  10月30日下午,西乌旗召开2023年就业创业工作开展情况新闻发布会,西乌旗就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赵利军介绍了我旗2023年就业创业工作开展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就业是经济的“晴雨表”,是社会的“稳定器”,也是民生的“压舱石”,2023年,我旗就业部门始终把做好“稳就业”作为首要工作任务,强化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加快推进系列稳就业举措,努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就业群体实现更高质量更加充分就业,确保全旗就业形势总体稳定。

  据了解,截至目前征集就业岗位3168个,举办线上线下招聘会2场,城镇新增就业1485人,完成任务的123.7%,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624人,完成任务数104%,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261人,完成任务数108.7%,本年牧区转移就业人员4002人,完成任务的100%,城镇登记失业率1.51%。

  高校毕业生有这些支持政策和举措

  一、促进市场化就业

  1、求职创业补贴

  毕业学年内有求职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创业的低保家庭、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含技工学校),残疾及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含技工学校)等。求职创业补贴是每人1500元,只可享受一次。

  2、一次性创业补贴

  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或认定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且所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正常运营1年以上的人员,可享受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3、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有社保补贴

  对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并实现灵活就业且与社区签订《社区就业管理服务协议》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按照实际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的2/3给予补贴。补贴期限为最长2年。

  二、加大就业服务保障

  1、就业见习有补贴

  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提供就业见习岗位,给予就业见习补贴。按照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50%执行,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单位,补贴标准提高至60%。

  2、储备人才生活补贴 p>

  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在锡林郭勒盟范围内注册的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在招用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时,高校毕业生享有与所在储备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政府对在岗的储备人才给予每人每月不低于700元的生活补贴,为新招募人员给予一次性体检费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200元,享受期限:2年。

  3、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有补贴

  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技能培训的人员,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4、开展各类招聘服务活动

  为有招聘需求的企业和高校毕业生等有求职需求的个人搭建交流平台,以线上线下结合的形式进行招聘、信息发布,免费进行就业指导、创业指导。具体招聘活动请关注“西乌就业”微信公众号。

  三、扎实开展就业帮扶

  1、实名制登记

  通过走访摸排、数据比对、电话联系,摸清摸准毕业生就业失业状态、学历专业、求职意向、服务需求等信息,为后期开展就业帮扶工作奠定基础。

  2、“1131”就业帮扶服务举措

  就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咨询、实地走访对未就业毕业生提供1次政策宣介、1次职业指导、3次岗位推介、1次技能培训或就业见习机会等服务。

  3、对困难毕业生进行“一对一”帮扶

  就业服务中心对困难毕业生制定“一人一策”帮扶计划,根据其实际情况提供针对性服务和帮扶,优先推荐岗位,优先落实政策,优先组织培训见习,及时提供专业化职业指导服务,确保困难毕业生就业率。

  西乌旗政府为助力乡村振兴出台了这些政策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帮助群众持续增加收入,西乌旗出台《西乌旗助力乡村振兴自主创业贴息贷款实施办法(试行)》和《西乌旗助力乡村振兴吸纳牧区劳动力就业补贴实施办法(试行)》,努力做好就业服务,全面助力乡村振兴。

  1. 出台西乌旗助力乡村振兴自主创业贴息贷款实施办法(试行)

  为鼓励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结合我旗实际进行制定的政策。(1)申请自主创业贴息贷款申请人:包括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同时除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无其他贷款。(2)小微企业贷款扶持对象:属于现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小微企业在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年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 10%(超过 100 人的企业达到 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的小型、微型企业。创业担保贷款申请额度为:(1)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可申请3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2)小微企业贷款最高4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自2023年10月1日起,新发放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政府贴息50%,企业需承担利息50%)。

  2.西乌旗助力乡村振兴吸纳牧区劳动力就业补贴实施办法(试行)

  为鼓励我旗辖区内用人单位吸纳牧区富余劳动力就业。补贴对象为:吸纳我旗牧区富余劳动力就业的旗内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社会组织等。申请条件:用人单位与牧区富余劳动力(男:16周岁至60周岁,女:16周岁至50周岁)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2022年1月起新增人员),工资待遇不低于我旗最低工资标准的,可享受吸纳牧区劳动力就业补贴。补贴标准:用人单位每吸纳1名牧区富余劳动力就业(脱贫户、动态监测户劳动力优先),按照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地方财政每年安排20万元补贴资金,支持用人单位吸纳100名牧区富余劳动力稳定就业。

  西乌旗政府出台惠民政策

  西乌旗下岗失业职工(含五七工)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

  为持续推进惠民利企工作力度,做好下岗失业职工(含五七工)社会保险补贴工作。补贴对象为: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西乌旗原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职工(含五七工)发放养老、医疗保险补贴。

  一是办法中提出的“下岗失业职工”是指西乌旗原国有、集体企业转制重组或破产后的下岗失业职工和原国营牧(林)场转制后的下岗失业职工;“五七工”是指2015年2月1日前新认定的具有“五七工”身份,并在旗人社、医保部门具有人事档案的人员。

  二是办法中提出的“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是指: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在申领补贴当年,男满51周岁、女满41周岁,并未达到退休年龄(均档案年龄)。

  三是申请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需在西乌旗缴纳社会保险,且具有西乌旗户籍。“社会保险补贴”只包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养老保险补贴标准:以区级社会保险机构公布的社平工资的60%为基数,测算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医疗保险补贴标准:按照盟级社会保险机构公布的社平工资的60%为基数,测算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并分别按此标准的2/3给予补贴,超出部分不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