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生效判决典型案例(一)

发布日期: 2024-06-17 16:57    来源:  西乌旗人民法院  字体:[ | | ]

关于李某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

典型案例

2022年5月7日,西乌珠穆沁旗法院受理执行一起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纠纷案件。李某受雇驾驶营运车辆过程中,因操作及车辆问题,造成单方事故不幸身亡,后李某家属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雇主赔偿。经开庭审理,因被执行人在将车辆交付李某时没有进行必要检修,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故判令被执行人给付李某家属死亡赔偿款24万余元。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表示其雇佣李某为其工作,在雇佣期间不仅损失了价值几十万的营运车辆,还要再支付死亡赔偿金,故有非常大的抵触情绪。法院考虑案件的特殊性,多次给当事人双方做调解工作,在保障申请执行人权益的同时,对查实的被执行人的营运车辆,采用“活封”措施,使得该车辆在查封期间还能正常营运,最大程度降低执行措施对被执行人的影响,并在此期间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并达成分期履行协议,但被执行人均未按期给付。

在被执行人多次拒不履行后,法院依法要求其交出查封的营运车辆,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交出,因其行为已经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2024年3月,在多次与被执行人交涉未果后,法院决定依法将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公安机关审查立案后,被执行人面对涉及的刑事责任,深刻认识到法律不是儿戏,主动联系法院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在执行法官的耐心劝说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被执行人当场给付15万元,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剩余案款、迟延履行金、案件受理费等,并向被执行人出具《谅解书》。

至此,一起长达3年的执行拉锯战终于落下帷幕,西乌珠穆沁旗法院始终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强化沟通在案件办理中重要作用的同时,依法严厉打击规避和抗拒执行,对被执行人形成了强力震慑,有效维护了司法权威,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