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草原火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旗实际,现将西乌旗2025年春季森林草原防火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 春季防火期:2025年3月15日至6月15日为西乌旗春季森林草原防火期。
2. 强化责任落实:全面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各苏木镇要压紧压实属地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管理单位(个人)主体责任。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3. 加强火源治理:管制期内,严禁野外吸烟、野炊、烧纸、烧香、燃放鞭炮、生火取暖、焚烧垃圾等非生产用火,以及烧荒、烧秸秆等农事用火;野外生产用火须经当地旗县级人民政府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各检查站、瞭望台、巡逻巡护岗位全天候值守,严格管制进入林区、草原的人员和车辆,相关人员和车辆必须接受防灭火检查,遵守防灭火规定,履行防灭火义务。如违反有关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将依照《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追究责任。
4. 完善预警监测:各苏木镇、有关部门单位完善风险研判、滚动会商、预警发布工作机制。高火险期,应急、林草、气象等部门密切关注天气和火险变化趋势,加强短临研判和预警速报,及时向高火险区发出安全提示,落实临灾“叫应”机制,督促相关部门单位跟进落实响应措施,对疑似火情迅速核查、及时报告。
5. 做好应急准备:防火期内,各苏木镇及保护区扑救队伍、政府专职消防队保持临战待命状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加强物资、机具和装备储备及维护,确保指挥、力量、装备“三靠前”。
6. 规范报告制度:严格执行火情信息归口上报制度,强化火情核查和早期处理,确保政令信息畅通,做到有火必报、报扑同步。其他部门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草原火情,要第一时间拨打“12119”报警电话或通过其他方式向当地森林草原防灭火部门报告。
7. 加大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防火宣传月、防火宣传“五进”等系列宣传活动,营造“森林草原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西乌旗森林草原火警电话:12119
西乌旗应急管理局值班电话:0479-3520101,0479-3520100
西乌旗林业和草原防火服务中心值班电话:0479-3522369
巴拉嘎尔高勒镇值班电话:0479-3520668
吉仁高勒镇值班电话:0479-6820299
浩勒图高勒镇值班电话:0479-3910081
乌兰哈拉嘎苏木值班电话:0479-6828555
巴彦呼舒苏木值班电话:0479-6979348
巴彦花镇值班电话:0479-6829715
高日罕镇值班电话:0479-6979370
西乌旗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202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