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服务中心做好开发公益性岗位工作

发布日期: 2024-10-24 09:43    来源:  西乌旗就业服务中心  字体:[ | | ]

  根据《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锡林郭勒盟财政局转发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锡人社办发〔2020〕63号)和《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内蒙古自治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锡人社办字〔2020〕53号)精神,结合我旗工作实际,决定在全旗范围内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单位公共服务辅助性公益性岗位。

  本次计划在全旗范围内开发30名高校毕业生公益性岗位主要服务于就业创业、劳动保障等民生领域。此次公益性岗位招募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旗就业困难人员及脱贫劳动力,统一范围、统一标准、统一程序、统一时限。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的原则,积极指导各镇进一步明确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工作职责,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制定管理规范,确保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履职尽责。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签定公益性岗位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3个月。公益性岗位人员薪酬待遇标准不低于西乌旗地区最低工资标准(2024年为1910元/月),用人单位为公益性岗位人员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