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锡林郭勒盟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扶持嘎查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的通知》(锡财农【2024】1307号)文件,下达2025年扶持嘎查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资金70万元,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内财内规【2022】4号)及《关于加强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内财农【2022】379号)有关规定进行监督和使用管理。现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为10天,2025年1月3至2025年1月13日,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向旗农牧和科技局(乡村振兴局)反映。
监督举报电话:12317、0479-3528562
电子邮箱:xwqfpb2020@163.com
通讯地址:西乌旗行政一条街农牧和科技局四楼
西乌旗农牧和科技局(乡村振兴局)
2025年1月3日